立法會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研訊報告,周三(9日)公佈,批評湯顯明無慎重審批公務酬酢開支,令廉署聲譽蒙羞。但專責委員會5名泛民議員並無簽署同意報告內容,認為有淡化事件嚴重性的嫌疑,另發表報告,強烈譴責湯顯明。而湯顯明回應指,立法會的報告沒有用"貪"字,還了他清白。(文宇晴報道)
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278頁報告中,未有用上嚴厲字眼,當中指湯顯明任內無慎重審批公務酬酢開支,漠視以公帑款客須節約,避免奢華的原則。他以烈酒款客的做法不恰當,因即使有分寸地飲用,也會令公眾產生廉署人員會否在酒精影響下洩露機密的疑慮。
此外,湯顯明在任專員期間,與駐港大陸官員交往是否過份密切,或影響公眾對廉署或湯顯明作為專員,秉公處理涉及大陸官員貪污案件的信心。報告認為他無恰當履行管制的責任,欠缺警覺性及作為專員應有的謹慎態度,不符合廉署廉潔奉公的價值,破壞廉署形象,令廉署聲譽蒙羞。
報告最後指出,由於廉署拒絕提供部份資料,委員會難以推論,湯顯明任內處理以公職身份獲贈的禮物方面是否有違規。委員會亦對廉署拒合作的態度,感到遺憾和不可接受。
報告只獲委員會中8名建制派議員簽名確認,5名泛民成員包括何秀蘭、郭榮鏗、涂謹申、黃毓民及梁繼昌,因不滿主體報告的字眼,未有簽署確認,並自行發表另一份報告,強烈譴責湯顯明在聆訊時態度迴避和用語言偽術,認為他未能以身作則,嚴重破壞廉署形象,打擊廉署職員的士氣,令人憤慨。
郭榮鏗指出,湯顯明的行為開啟廉署腐敗先河,因此對於專責委員會的報道有淡化其嚴重性不敢苟同。
他說︰身為廉正專員,飲烈酒和送禮等酬酢活動,以及經常外訪,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絕對不能嘗試淡化事件。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在回應事件時認為,以建制派主導的報告,對湯顯明的罪責輕描淡寫,促請廉署盡快完成調查,公布調查結果,將違法者繩之於法,重建廉署公信力。
專責委員會建制派6位議員也召開記者會。主席葉國謙指出,委員對報告的建議及總結部分有分歧,包括措辭的強弱。但是並沒有刻意把湯顯明事件淡化,而是根據手上有的資料進行調查和分析,認為報告內容沒有偏倚。
他說︰在此事基礎上作出判斷,我們沒刻意去做什麼降溫、淡化,或是用激烈的表達,我們認為已用了恰當的做法。按照一些議員的表達方式來說,加入個人的睇法,我們認為是不合適的。希望每件事的表達,必須有根有據。
另一名委員梁美芬,則指委員會未有證據證明湯顯明的做法有否違法,要交由執法機構調查。
她說︰我們看到證據上,是不足以落任何結論,有關的刑事檢控,應交由律政署處理。
湯顯明透過律師回應,就事件對廉署和廉署人員的影響,深感抱歉。但他不同意報告指他破壞廉署形象及令廉署聲譽蒙污,認為廉署形象及聲譽受牽連,是因為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和評論,又反問廉署的聲譽怎會因他一人被動搖。不過,對於報告中沒有用"貪"字形容有關酬酢等事,湯顯明認為是還他一個清白和公道。
廉署也就事件發聲明回應,重申無蓄意隱瞞提供予財委會涉及湯顯明的送贈禮物清單資料欠準確,承認由於當時準備時間倉卒,判斷禮物種類時未有周詳考慮。聲明又指,為了確保有關刑事調查得以公平公正地進行,因而涉及該刑事調查範圍之內的事項,不能夠提供相關資料,調查期間已全力配合專責委員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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