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旺角區佔領人士反對頒布臨時禁制令的上訴申請,亦拒絕批准暫緩執行。申請禁制令一方,希望法令最遲周五(14日)正式生效。另外,警方在旺角佔領區帳篷搜出攻擊性物資,有佔領人士懷疑有人插贓嫁禍。至於發生在金鐘佔領區的襲擊案,百多人周四(13日)遊行到警察總部,抗議警方無理拘捕協助拘捕襲擊者的兩名佔中糾察。 (林靜報道)
"佔領行動"踏入第47天,由於司法部門聯合警方清場的消息不絕於耳,旺角佔領區連日來氣氛緊張。
警方周四在旺角佔領區一個帳幕內,檢走13袋石頭和3袋石灰粉﹔其後在部分帳幕貼出告示,提示物主可到旺角警署取回有關物品。

旺角佔領者朱先生向本台指,約早上十時許,20至30名警員到場,在一個帳篷中撿走13袋石頭及數袋石灰粉,行動中,未有佔領人士上前阻止。他懷疑有人刻意將攻擊性物料放到佔領區,不排除有人趁清場在即"插贓嫁禍",令外界對佔領人士產生負面印象。他又對警方知悉密封帳篷內存有石頭感驚訝。
朱先生說:這個帳蓬是幾日前才出現,無人見過有人在這個帳篷出入的,裡面原來有那麼多石灰粉和石頭,我們是完全留意不到。而警察公共關係科竟然收到消息,知道裡面有點事情,我當然懷疑為何如此神通廣大。
警方表示,周三晚上發現有人將數袋物品,搬到佔領區一個帳篷,由於未找到物主,基於公眾安全考慮,警員檢走這批建築廢料。
另外,高等法院周一延長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的臨時禁制令,其中在旺角佔領區,兩名答辯人向法庭提出上訴,並要求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
抗辯人代表律師李志喜向法官提出的理據,包括公眾秩序問題,應該由律政司處理,用私人訴訟處理公眾秩序問題,是違反基本憲制原則,又指的士、小巴團體沒有直接實質的損失,沒有理據申請臨時禁制令。律師同時要求法官暫緩執行禁令,因禁令並沒有清楚說明如何將法令通知佔領人士,現場的人並不清楚自己如何才算違法。
但法官區慶祥認為理據跟之前重覆,沒有爭辯空間,拒絕上訴許可申請,同時不批准暫緩執行。
申請禁制令一方的代表律師鄺家賢指,希望最遲周五可以在禁制令上蓋章,正式生效。又表示,今次主要依賴執達吏協助清除障礙物,不會聘請他人執法。
鄺家賢﹕他們(被告)亦可能繼續上訴,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沒有東西可以阻止他們這樣做。如果他們要退場或收拾個人物品,其實一定有足夠時間。最理想的時間,工作程序是執達吏及警方可能的工作安排,我們不能評論。

反對禁制令的抗辯人一方就說,一定會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但確實何時做,現在仍要商討細節。
對於法庭拒絕上訴申請,有金鐘佔領人士表示失望,但信服法官的裁決,更認為法官早前表示,盡快帶阻礙清場人士上庭的做法恰當。
佔領人士說:可能有些人覺得法院偏頗政府,但換角度看,法院宣布捉到人就帶上庭,能避免不知會否發生的警方拷問,我認為是對示威人士的一點保障。
高等法院下午聆訊金鐘中信大廈及旺角的臨時禁制令,釐清禁制令的細節。
代表小巴組織入稟的律師陳曼琪在庭外表示,她的當事人提出數點意見,認為警方拘捕的權力清晰,判令與警隊條例並沒有牴觸,法庭考慮加入禁制令的字眼,令法庭的指示更清晰,預計最遲周五可發出禁制令。
而金鐘佔領區,周三有人向在場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投擲懷疑動物內臟,之後發生衝突事件。警方共拘捕五名男子,包括兩名佔領區糾察。
被捕的兩名佔領區糾察郭紹傑及柯耀林,凌晨獲准以五百元保釋,兩人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另外,三名被捕的男子,涉嫌普通襲擊及公眾地方打架,亦全部獲准保釋。
佔領區糾察郭紹傑及柯耀林早上召開記者會時表示,當時只想阻止肇事者離開,沒有使用暴力,事後亦配合警方作證及驗傷,對最終被捕表示愕然。而協助他們的律師兼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質疑警方做法有政治因素。
何俊仁說:是否因為對方是反"佔中"人士,他們涉嫌有人犯案,又牽涉"佔中"人士,所以雙方都要被捕,表示他的所謂公正中立,其實此做法正正不中立及不專業。
遇襲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不會受事件影響,亦沒有加強防範,又指警方拘捕"佔中"糾察不理智。
黎智英:我覺得很不公平,有人偷襲,糾察當然要拉這幾個人。警察可以當這群糾察是犯法,我認為警方是非常不公平。
警方消息指,其中一名涉嫌擲動物內臟的44歲姓李的男子,被發現和上個月三十日晚,在添美道向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擲雞蛋有關,以涉嫌普通襲擊拘捕他,獲准保釋,案件由中區重案組跟進。
而逾百名人士,周四下午響應"民陣"呼籲,金鐘夏慤道遊行至警察總部,要求撤銷被捕糾察的控罪,批評是政治打壓、濫捕及顛倒是非,又要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道歉下台。由於遊行事前未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有警員在旁拍下遊行情況,並舉起黃旗呼籲他們離開,雙方未有發生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