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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周二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獲准以2千元保釋,4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林樂同報道)
繼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周一應約到灣仔警署助查後,黃毓民、社民連成員曾浚瑛及學聯常委方志信3人,周二(13日)下午到灣仔警察總部協助調查。
黃毓民表示,警方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罪名將他拘捕,在錄口供過程中,警方播放他在佔領行動中發言等片段,他全程保持緘默。他指,自己仍要出席立法會會議,會待日後報到時才拒絕保釋。
黃毓民認為,警方拘捕愈多佔領人士,只會激發更多市民走上街頭。而方志信及曾浚瑛則拒絕保釋,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保留日後檢控權利。
方志信透露,在錄口供期間,警方播放了約半小時的錄影片段,指他涉嫌出席未經批准集結和煽動未經批准集結。
而曾浚瑛就表示,警方以"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拘捕他,他同樣保持緘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