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塗鴉女童毋須交兒童院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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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佔領運動結束後,在金鐘連儂牆塗鴉被捕的14歲女童,警方原申請兒童保護令,要求法庭將她暫交兒童院看管。屯門法院兒童庭周一(19日)裁定,毋須將女童交兒童院看管。(戴維森報道)

代表女童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散庭後拒絕回應傳媒任何有關案件的問題,只是說"今日天氣咁好,佢(少女)應該開心的"。李柱銘承認,是義務為女童擔任律師。

屯門裁判法院兒童庭周一開庭,處理警方提出保護令的申請,案中女童亦有應訊。裁判官劉綺雲在庭上指出,理解警方提出保護令的申請,但閱讀社署報告後,認為現階段毋須要頒布保護令。

上月23日,涉案女童在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花,被警方以"刑毀"罪名拘捕。女童的代表律師李柱銘,本月初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及反對保護令,最終獲法官批准。

在下午,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應警方邀請到灣仔警察總部,協助調查涉及佔領行動的案件,包括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熱血公民成員近50人到場聲援。部分人帶同陳雲著作《香港城邦論》,高呼"無畏無懼、政治檢控可恥"等口號。陳雲由律師陪同入內,接受警方問話。他拒絕透露警方預約的細節及被控罪名,至於會否踢保,他指要聽從律師意見。陳雲於傍晚6時15分離開警總,沿途由多人貼身護送離開,未有回應任何問題。

另外,一批佔領運動示威者於去年11月19日凌晨,涉嫌以鐵馬及磚塊等衝擊立法會,撞爛立法會大樓玻璃,有7個人於周一分兩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案的6名被告,4個年齡介乎18至24歲的男子,被控刑事損壞罪,控方申請押後至3月16日,等候化驗證物及進一步調查。另兩人被控襲警罪,則押後至下月27日開審,控方將傳召6名證人。

另一案的被告人、熱血公民成員兼網媒《熱血時報》主持人、外號"法國佬"的張珈衍,涉於去年11月19日,聯同其他人衝擊立法會,損壞玻璃門等,被控刑事毀壞罪。控方指,尚有80件證物需等候化驗,案件押後至3月16日再訊,被告期間仍不得進入立法會大樓及大樓對出300米範圍。

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下午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交代第二輪政改諮詢工作。林鄭月娥希望議員把握歷史機遇,並強調日後的選舉機制可以繼續優化。林鄭月娥重申,根據人大常委會決定,否決政改不能立即重啟政改五部曲,而是在2017年沿用現有方式,由選委會選出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重申,她和行政長官梁振英,都有誠意跟包括泛民在內的議員討論政制發展,但必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基礎上進行。但公民黨黨魁兼泛民飯盒會召集人梁家傑回應指,若梁振英在沒有前設下,真正有誠意跟泛民討論香港前路,泛民願意隨時赴約。但是,若會面是在8.31框架下進行,有關會見只是做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