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期間被控襲警記者脫罪

香港《壹週刊》一名記者,涉嫌於佔領運動期間襲警,裁判官周五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獲無罪釋放。

30歲被告尤漢邦,被控於去年12月1日,警方在金鐘添馬公園驅逐佔領運動示威者時,向警員擲頭盔,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襲警罪。案件周五續審,辯方申請被告的表證不成立。

裁判官指,本案涉辨認證供,但兩名警員未能指出向警員擲頭盔的男子外貌,唯一肯定他身穿紅色上衣,但當時現場正移動的群眾中有多人身穿紅衣,並且案中兩名供人描述不一,存在錯誤辨認被告的危險,故將案件撤回。

而17歲學生何柏熙,涉嫌於去年11月28日,在已被清場的旺角佔領區襲擊警員,控辯雙方周五結案陳詞,裁決官押後至4月2日裁決。

另外,早前被控襲警、阻差辦公及拘捕共3項罪名的"香港圖博民族自決會"成員招顯聰,早前否認控罪。

案件原定周四開審,但招顯聰聲稱,在網上找到被拘捕及抬離現場的影片,需時3星期搜證,裁判官將案件押後4月24日作審前覆核。

招顯聰被控於去年11月27日在旺角豉油街附近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