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佔領運動中被控的人士,大部份因證據不足而洗脫罪名。
周五(15日),再有兩名被告因警方舉證有問題,分別獲釋及案件押後,待控方索取進一步指示。
獲釋的被告是34歲的香港電台助理編導張育堅,於去年10月佔領旺角期間,警員指他襲擊一名不知名人士,因而被控普通襲擊罪。上次提堂時,裁判官質疑控方為何找不到受害人仍要控告。被告周五再提堂時,獲警方不提證供起訴。
而一名15歲中三學生,周五在九龍城法院少年庭提堂時,由於裁判官質疑控罪內容出錯及對案情感到疑惑,案件押後至7月初再聆訊,待控方索取進一步指示。
被告涉嫌於去年11月旺角清場期間,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被告今日在父親陪同下出庭。裁判官指,警員於案發當日,發現被告與警員發生衝突,於是將他拘捕,認為案情根本未能反映控罪指控,更質疑控方不應將抗拒及阻礙指控,寫於同一控罪內。辯方隨即要求撤銷控罪,但不獲裁判官接納。
另外,30歲社運人士招顯聰,上周被裁定在旺區清場期間,阻差辦公及拒捕罪名成立,還押候判。他周五在高等法院申請保䆁時,突然撤回申請,需交還懲教署看管。
招顯聰早前因擅闖軍營判監兩周,獲緩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