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佔領行動期間,涉嫌濫權毆打曾健超的7名警員被正式拘捕,被控"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曾健超指,罪名較原先提出的"酷刑"為低,他又不滿警方留難認人手續,涉嫌設下法律陷阱,使其認人無效。(何山報道)
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七名警務人員,事件發生已三個星期,警方週三表示,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拘捕7名已被停職的警務人員。
不過,受害人曾健超對本台表示,警方只是透過傳媒向公眾放話,對他及律師團,則沒有給予正式的回覆。到晚上,都不能確認正式拘捕的警員,是否就是毆打他的7人;也不知道警方所指的案件,是否他的案件。
曾健超說: 本來,我們今天中午12點半要去認人的。但之前,所有的認人安排與手續,我們都被留難,或者警方沒有向我們披露應該知道的資料,以及認人的手續,對我們在法律安排上是不公平的。到了晚上6點10分,我們收到傳媒的電話通知查詢,才到警務處。(警方) 在6點09分發出了聲明給傳媒,但給了傳媒,都沒有與我們的律師代表說,會就我的案件拘捕7個人。到這一刻,我們看了聲明,只是說龍和道當晚有人投訴7名警察,已經正式被捕,沒有說是我的案件,也沒有回我們。你甚至可說,不肯定是否是我們的案子。
警方卻指,曾健超曾確認周三出席認人手續,但他沒有出現。警方希望當事人能盡快配合調查工作。
警方旺角清場之後,才宣佈拘捕上月中發生在金鐘龍和道毆打示威者的警員,是否有對衝民憤之嫌? 曾健超說,他不方便評論,但就認為,認人手續的留難,是要使其證供失效。另外,落案的罪名,也較為輕。
曾健超說: 現在提出要檢控的罪名,不是我們原本提出的酷刑的罪行。而我們一直說是6個星期的信件往來、傳真,希望澄清一些手續的安排,到今天12點半,在認人手續的一刻都沒有給出。警方就在6點多出一個聲明,說我們不配合,但這對我們來說,是不公平,早上就在律師樓,等著要去。
公民黨的律師陳淑莊就說,警方仍未就很多法律的事宜,給與答案。
就上月警方武力清場期間,曾健超遭7名警員在"黑角"毆打,被傳媒拍攝得到,並在國際傳媒廣泛報道。警方發言人說,因為要配合調查程序及進度,至周三才可作出拘捕行動,強調並無拖延處理,有關案件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警方在完成調查後,會再徵詢律政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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