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長毛"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周四(12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可惜再次失敗,需服刑四個星期。另外,上周五(6日)在立法會抗議時,與保安發生衝突的其中兩名社運人士,被警方拘捕。(夏晨報道)
已被懲教署人員剪去長髪的梁國雄,周四早上由懲教署車輛押往終審法院,一頭短髪示人的"長毛", 被戴上手扣,下車時,高喊口號,之後隨即被押送到法院。
終審法院門外有人戴起"V煞"面具,並有社民連成員在庭外拉起橫額聲援,高喊"釋放長毛"、"6.22齊投票"、"7.1齊上街"等口號。
長毛3年前衝擊遞補機制公眾論壇,早前被法庭裁定有罪,周一上訴失敗,要即時入獄四星期。翌日申請保釋亦失敗後,他再接再厲,向終審法院再次嘗試,但均告失敗。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國楨指,當時長毛不是和平示威,有潛在可能會對論壇內的人構成危險,是嚴重罪行。法官又指,緩刑是給予肯改過的人,但長毛只會做他認為對的事,更指長毛是"不求憐憫,是求公義",再考慮到長毛曾入獄,拒絕他保釋申請。
長毛的代表律師說,梁國雄希望獲懲教署署長酌情,讓他明日出席立法會會議。
另外,上周五在立法會抗議,與保安發生衝突的"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及"香港人優先"召集人張漢賢,周四早上被警方拘捕,兩人獲准保釋外出,8月中再回警署報到。
黃洋達在獲准保釋後表示,早上約8時,數名警員到其寓所,以涉嫌阻礙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為由拘捕他,又在家中檢走一件熱血公民T恤。警方其後送他到中區警署落口供,期間他全程保持緘默。他說,案件仍在搜證階段,警方正考慮是否提出起訴。
黃洋達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質疑警方是選擇性執法,目的是要打壓和威嚇示威者。至於會否再次衝擊周五財委會會議,他說自己是為東北居民增援,要視乎居民的意願。
他說: 我覺得他是夾硬告的,我參與當日的行動,看不到有可以被捕的地方,我被人拉過不少次數,也被告過,譬如擾亂公眾秩序,我看不到當天有構成這個問題的狀況,他現在告我干預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我覺得這是費剎思量才想到用來告我的。最主要是不要再有激烈行為,是針對著政改的抗爭。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周二就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的事開會討論,建制派議員聯署,要求檢討大樓內示威活動的保安安排,對於有泛民議員也同意不應在立法會大樓內示威,黃洋達就覺得吃驚。
他說: 這些說法很易出自保皇黨、建制派口中,但一些泛民主派人士,例如何秀蘭、黃碧雲也這樣說,就很令人吃驚。這幫人還簽了意向書,會佔領中環,但中環也不是佔領的地方,很難相信他們會為爭取普選佔領中環。
黃洋達被扣留期間,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曾去中區警署了解情況。黃毓民表示,立法會秘書處經過上次之後,如臨大敵般,現時拘捕黃洋達,很明顯是警告其他人。
警方指出,被捕兩人於上周五在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時,涉嫌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職員。黃洋達與一群支持者進入立法會大堂抗議,懷疑與保安員推撞,期間有保安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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