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永洲抹黑中聯重科囚2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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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涉嫌收受賄款,利用失實報道打擊中聯重科案,周五(17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判刑1年10個月。(潘加晴報道)

新華網報道,陳永洲因干犯損害商業信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罰款二萬元人民幣;另受賄罪判刑八個月,分期執行,刑期共一年十個月;追繳陳永洲犯罪所得三萬元人民幣,上繳國庫。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陳永洲在任職的廣東《新快報》,署名發表多篇涉及"中聯重科"報道,收受他人款項,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被多家網站轉載,造成重大影響,損害企業的商業信譽。

而共同撰寫有關報道的另一被告卓志強,亦因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罰款一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