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彈案6被告提堂 女被告准保釋 (視頻)

製彈案6被告提堂 女被告准保釋 2015年6月17日,被控“串謀導致爆炸”一案的6名被告於觀塘法院提訊,只有女被告陳卓琳獲准保釋,她於庭外向傳媒表示自己無辜。 (視頻由黃樂濤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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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政治議題被控"串謀導致爆炸"的6名男女,周三(17日)早上,於觀塘法院提堂,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再訊,其中5人還押監房,1人獲准保釋。(黃樂濤報道)

六名被告分別為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文廷洛及女被告陳卓琳,由21至34歲,分別報稱無業及地盤工等。各人在庭上均疲態畢露,目無表情,女被告陳卓琳得悉獲准保釋後,神情稍為放鬆。控罪指他們於上月27日至6月14日,在香港串謀非法製造可致命的爆炸品。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等待化驗及警方進一步調查。控方指案情嚴重,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20年,要求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加上首被告陳耀成曾有管有爆炸品的案底,故反對各被告保釋。

辯方指,臉書上有關"獨立黨"的訊息,沒有證據顯示與各被告有關,除了首被告外,各人均沒有案底,希望法庭批准被告們保釋外出。裁判官其後宣佈,將案押後四星期。

據控方案情透露,於上月27日,警方於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外進行監視,看見其中四名被告潛入大廈,並看見有火光,相信被告是在進行測試。於本月14日,警方又在上址看見第二及第三被告潛入大廈,並看見有煙冒出,於是拘捕兩人,並在現場發現7公斤化學物品,5公升液體及超過10種化學物品,以及有一些氣槍,又在被告家中搜出兩公斤的化學品。之後,再拘捕其他被告。

辯方律師指,大部份被告均有被警方恐嚇或打傷,其中第三被告投訴被警方拉扯下體。其中,女被告陳卓琳擁有碩士學歷,是一名網上採購員,其丈夫是醫生,她只知替第三被告購買農藥用品,收取20元的佣金,並不知道替他購買的是製作炸藥的爆炸品,且又從未到過涉事現場。

裁判官認為,控方對女被告的指控證據薄弱,於是批准她以2萬元保釋外出。此外,因本案案情嚴重,若果爆炸品製成,指香港人多擠迫,必定會造成危險,故其餘被告還押候訊。

29歲女被告陳卓琳在警誡下,曾承認自己是"全國獨立黨"的成員,又指其他被告亦是該組織的成員。控方指,該黨在臉書上指出,若果政改通過,會有人傷亡的訊息。

陳卓琳保釋後在庭外表示,自己是無辜的。

陳卓琳: 我當然是清白了。我不清白,我就戴着口罩了。我是準備去旅行的,我今日其實在北海道吃和牛中,我當時是慒然不知,機票又取消了。

她又指,自己對政改態度持平,且香港利益分佈是很複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