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局指是新公民運動首犯的公盟創辦人許志永,其案件周五(11日)早上於北京二審宣判,維持4年監禁的原判。其律師稱是意料之事,也對現行司法制度感到失望。有同案被告律師也不滿結果,指其他被告獲刑的機會很大。(文宇晴報道)
北京高院周五裁定駁回許志永,其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上訴,維持北京一中院的原判,判處4年有期徒刑。北京法院的官方微博上指出,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
許志永的代表律師張慶方對本台表示,許志永在聽到裁決後,在庭上疾呼"荒謬的判決,阻擋不了人類進步的潮流,共產專制的陰霾必將散去,自由公義的陽光,必將普照中華"。張慶方說,雖然從法院決定以書面形式作出二審的審理後,結果他們早已預料,但是沒有想過當局仍然一意孤行。
張慶方說︰這個宣判,一是在我們預料之中,再是我們對司法當局感到難過。本來它(司法當局)有一個機會糾正,如果它真的這麼做了,包括世界的輿論都會為中國法制的進步感到有希望,但他們錯過了這個機會。至於對許志永博士本人,有機會為民主進步承擔責任,感覺是一種榮耀。倒不是說大家對這結果不能接受。
記者問︰是不是有一個申訴的機會?
張慶方回答︰申訴是可以申訴,但意義不大。除非中國在政治上發生很大變化,變得更開放和開明,但短時間內是沒有這機會。
同案被告丁家喜的代表律師隋牧青也說,當局認定了許志永有罪,因而不管以什麼方式二審開庭,也是不公平的和違法。隨著許志永案的落幕,他估計在本周內接連開庭的丁家喜、李蔚、張寶成和趙常青,肯定也會被判刑。
他說︰那肯定是要判刑的,我估計丁家喜是判3到4年,但其他人相對沒有那麼嚴重,1到2年左右。(許志永)不開庭審就不等於是審判,本身這書面審理就是違背法律的。書面審理更能說明審判只是走走過場而已。
曾到法院圍觀聲援丁家喜案的北京維權人士野靖環,在許志永案二審宣判前,也曾路過法院。她說,跟之前開庭時一樣,當局派出大批警察把守法院外的各個出入口,根本無人能成功靠近。
野靖環又對許志永維持原判感到無奈,譴責當局的違法行為。
她說︰今天我們路過看了一下,也是30多輛警車吧,還有很多警察,這一塊那一塊地把守著。不可能能靠近,我看到有些人走著都被攔住。其實大家都明白主要是許志永倡導公民運動,有關方面是不滿意的。現在的法律都沒有一條可以讓許志永定上罪名的。就這樣,就採取這種根本不講事實、道理、法律就強行判決,這個我是堅決反對的。
對於許志永維持判決,國際特赦以及美國和歐盟的人權組織,均對大陸當局打擊新公民運動的做法予以譴責。由網友創辦的"新公民運動網站",也在其網頁上發出聲明。表示對許志永的一審、二審,以及對丁家喜、趙常青、張寶成、李蔚等公民的一審,皆於法不合於理無據。對這樣的非法審判,是絕不接受。聲明中又提到,新公民受難者如劉萍、李化平﹑郭飛雄、劉遠東、黃文勳等人,對他們因捍衛人權而受到打壓表達誠摯的敬意。同時,對他們的審判也將陸續揭幕,呼籲公眾輿論,尤其國際輿論,對他們予以最大關注與聲援。
另外,就在許志永二審宣判當天,他的文集《堂堂正正做公民 我的自由中國》在香港發行。
許志永因發起和參與新公民運動,組織公共集會呼籲官員公開財產以及教育平權等,去年被當局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抓捕並受審。本年1月底,一審宣判罪成,判監4年。各地數十人也因參與新公民運動遭到刑拘,部份人後來被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