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週六(6日)凌晨發稿指,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報道亦披露周永康所犯的罪行,除了貪腐外,還 "泄露黨和國家機密" 等罪行。有評論員指,有關罪行的指控,顯示周永康是因政治罪行被囚。(何山報道)
中央政治局是于周五(5日)作出決定,指中央紀委調查後發現,周永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爲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
周永康罪名最為獨特之處,是官方首次承認,其罪行包括 "泄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奸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周永康的所作所爲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海外政論雜誌主編何頻認為,官方公佈周永康的罪行包括"洩露黨和國家機密"最有意思,等同宣佈周永康在黨內結黨營私,因政治的罪行被囚。
何頻說: 裡面的罪行很有意思,洩露黨和國家機密,等於是認定周永康同志的犯罪,是政治性的犯罪。因為我們長期揭露周永康的問題是18大之前進行結黨營私,暗示了政治性的朋黨互動是正確的,等於指證了他的犯罪性質是朋黨活動,政治性的犯罪。
何頻並指,開除黨籍等同去掉周永康的所有保護傘,之後刑罰將較重。官方的報道,與海外媒體所揭發的罪行一致,但抽空了黨和國家這個制度,孕育了周永康的罪行,也對他不公平。
何頻說: 全部都是我們揭露的範圍,周永康的問題是跟所有黨的制度結合在一起,如果不離開黨的話,這單指周永康個人,是極其不公平。因為是黨和國家的制度,培養了周永康這樣的犯罪份子。黨籍就等於人民代表犯罪份子一樣,必先拉掉他的代表,才能進入司法程序。拉掉他的黨籍,他所有的政治局常委、委員,所有的保護都沒有了。
人民日報同時發表有關周永康的評論員文章,指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正式逮捕周永康,表明黨總書記習近平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堅持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沒有禁區"的原則,堅時"老虎"、"蒼蠅"一起打,並通過查處周永康,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
周永康曾權傾一時,位居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最後一次露面是2013年10月1日,中國石油大學60周年校慶,他回到母校參觀校史館。當時有海外曾報道指,周永康涉及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案,兩人關系一直密切,指薄與周曾企圖謀反,阻礙國家主席的習近平上位。當薄熙來去年中被判無期徒刑後,不時傳出周永康亦會受到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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