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兩親信被起訴
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兩名親信,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永祥及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王永春涉嫌受賄案件,檢察院周一(23日)分別向法院提起公訴。
湖北省宜昌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郭永祥利用其擔任四川省副省長、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
而襄陽市檢察院起訴書在王永春的指控書中指,王永春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9歲學生佔領運動期間襲警罪成候判
去年11月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一名19歲男學生疑用營帳襲擊一名警署警長,又起腳踢他,被告周一(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成,裁判官索閱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於下月10日判刑。
裁判官指,警署警長為誠實可靠的證人,雖然他所述傷勢與驗傷報告有出入,但法庭接納其證供的準確及可信性,並確信曾發生襲擊。
辯方求情指,被告羅偉邦來自正常家庭,不屬撩事鬥非之人,被告出現佔領區只是觀察事件,惟當時情況失控,望法庭從輕發落。
同在旺角佔領運動期間被捕的一名公開大學的學生黃顯力,涉嫌刑事藐視法庭,最後獲律政司撤銷檢控,他向律政司索取8000元訟費。高院法官周一頒布書面判詞,指他欠交功課可以說是與被捕及檢控有關,但他並沒有因為準備審訊而蒙受金錢損失。根據法例,法庭只可判他每小時200元的訟費,法官又考慮他往返高院至寓所的交通費及時間,故判他可獲2100元訟費。
另外,一名25歲無業男子翁健詠,被指去年12月在旺角佔領區附近,故意拖慢過馬路及中途停下,警員上前勸阻無效,拘捕他時亦遇上掙扎。
翁健詠周一在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獲准保釋候審。
--------電視政改辯論效果成疑
香港政府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提出,透過電視辯論破解政改僵局的建議反應冷淡。
陳弘毅周一(23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迎戰泛民的不一定要是特首或政務司司長,可由建制派政黨或有意參選特首的人辯論。
陳弘毅表示,前任特首曾蔭權及公民黨余若薇,5年前曾舉行世紀電視辯論,可能該次政改辯論後,情況對政府不利,故理解政府對以一場辯論決勝負的安排未必有興趣,但辯論可分多場進行,讓市民更加理解政改情況。
他指,出席辯論的亦不一定要行政長官或政務司長,可以由建制派政界人士或有意參加特首普選的人,代表支持政改通過的一方,而日後有意參選普選特首的人,亦可透過辯論熱身。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質疑,透過電視辯論是否可左右議員的投票意向。
劉兆佳指,透過電視辯論可以影響民意,但改變現狀有相當大的困難。現時最大的問題是泛民及建制雙方,甚至是政府官員,都沒有一個具代表性人物,即使由官員做代表,亦不等同得到全面支持及有代表性。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的葉劉淑儀亦表示,電視辯論是一試定生死,是否舉辦辯論需考慮是否有實際效用。
如果辯論只是口舌之爭考辯才是沒有意思,未必可以推動政改方案通過。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對於陳弘毅早前提出白票守尾門方案,是違反《基本法》45條由提委會提名的規定。
梁愛詩表示,不知道為何陳弘毅認為方案不違反《基本法》及全國人大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