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前副省長受賄5.55億判死緩 忠旺集團22箱賄款重到車拉不動
記者:潘加晴(華盛頓)
2024.10.14
2024.10.14
遼寧省原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兼廳長王大偉被控受賄5.55億餘元人民幣案,周一(14日)在湖北省襄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裁定被告王大偉受賄罪成,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王大偉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王大偉2008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副省長等職務時,為遼寧忠旺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紅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孟冰等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以及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汽車等財物。
央視在今年初播出年度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曾揭露王大偉受賄近半來自遼寧忠旺集團實控人劉忠田。劉忠田第一次出手就是4000萬元人民幣加上400萬美元,裝了22個紙箱子,把王大偉用來拉錢的商務車都壓得上不了地庫的斜坡。在幾個月後,劉忠田又先後4次在澳門送給王大偉一共2億港元。
報道指,遼寧忠旺集團曾是亞洲第一大鋁型材生產企業,如今卻已申請破產。由於劉忠田長期靠違法違規手段獲取資源,進而又脫實向虛。無序擴張,最終難以為繼,轟然崩塌。2017年,忠旺集團涉嫌騙匯的違法問題開始暴露,一名副總被拘捕。劉忠田擔心查下去會牽出自己,通過中間人請托王大偉從輕處理,並請求不要再深入調查。
王大偉曾任遼寧省公安廳長近十年,2022年3月被立案調查。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