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再度獲減刑

因非法經營等三項罪名,被判囚14年的前國美電器主席黃光裕,再度獲得減刑。

大陸媒體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周二(31日)發布刑事裁定書,減去黃光裕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黃應執行刑期縮短至2021年2月16日。

黃光裕於2010年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及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同時被判罰款6億元人民幣,沒收個人財產2億元,目前在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

黃光裕入獄後,曾於2012年被減刑10個月;至去年12月,刑罰執行機關以行為良好理由,建議減刑一年,北京二中院周二表示接納建議,黃光裕再獲得減刑11個月。

今年46歲的黃光裕為國美電器創始人,2004年國美借殼鵬潤於香港上市,黃光裕同年以105億元財富,問鼎胡潤中國富豪榜榜首。他於2008年11月因涉嫌經濟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其後罪成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