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下月12日裁決

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將於下月12日裁決。設在荷蘭海牙的仲裁法庭透過書記處周三(29日)發表聲明表示,已通知相關各方,將於7月12日當地時間上午大約11時頒佈裁決。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回應,仲裁庭有關事項無管轄權,不應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

洪磊指,仲裁庭不顧中菲已選擇通過談判協商方式解決爭端的事實,無視菲律賓所提仲裁事項是領土主權問題的事實,自行擴權和越權,強行對有關事項進行審理。

洪磊說,在領土問題和海域劃界爭議上,中國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爭端解決方式,不接受任何強加於中國的爭端解決方案。中國政府將繼續遵循國際法,堅持與直接有關當事國,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議。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則重申,美方長期以來一貫的政策,支持各方以和平式解決南海問題,包括透過國際仲裁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