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維權組織譴責中國政府重判劉曉波

對劉曉波進行宣判的北京法院門外戒備森嚴,有十多名到場聲援的維權人士被公安帶走。境內外多個維權組織發表聲明,譴責中國政府重判劉曉波。香港多個民間組織的代表就遊行到中聯辦抗議,與警方及保安人員發生衝突,雙方共有五人受傷。(林靜報道)

2009.12.25

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外,在場戒備的公安人數,比周三審訊當日更多。公安於法院外圍架起鐵欄,阻止民眾貼近,並且監視傳媒和支持者的舉動。江西維權人士朱菊如早上九點便到達法院門外,他說今次到場的公安明顯比周三多二百人,但到達法院的支持者就比周三少,約有幾十人。他一到步就被公安認出來,將他強行帶他到派出所,準備遣返江西。

朱菊如說:警察比星期三來的更多,但關注的人比星期三來得少一點,我一出現他們就把我控制了,控制了就把我帶到這裡來,對於中國民主化向前推進我覺得值得,包括劉曉波為這個被判十一年,我覺得值得,五年後或十年後,他就是一個典範。

朱菊如說周三劉曉波審訊日,曾經被公安帶返派出所,他眼見廿多名維權人士被公安捉走後,部份人士至今仍未被釋放。根據《維權網》報道指,上午多名維權人士包括朱菊如,陸勇,李豫生、鄭佩生,楊立才、楊立新等被捉到派出所,其中部份人是《08憲章》的簽署者,包括上海維權人士毛恆鳳、沈佩蘭、金月花等。大部份被拘禁的人士已無法取得聯絡。

海內外多個團體發表聲明,就劉曉波被法庭重判作出強烈譴責。其中維權網認為中國政府是以言治罪、違憲濫權審判。維權網認為劉曉波是實踐中國《憲法》賦予的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中國政府是違反了自己頒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表示尊重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與表達權”的承諾。中國當局要立即釋放劉曉波,同停止打壓參與聯署《08憲章》的人士。

無國界記者組織譴責中國政府在聖誕節對劉曉波進行判刑,組織敦促全球加強行動,促使中國釋放他。聲明又指,劉曉波為維護言論自由,與許多知識分子參與國家前途的討論,中國判處他入獄十一年是恥辱。

“國際筆會”亦代表全球一百四十多個地區的筆會分支,譴責判決是嚴重剝奪劉曉波的人權,要求中國無條件釋放劉曉波。而一批簽署了《08憲章》的上海及湖南維權人士亦發出聲明譴責,並表示甘願與劉曉波共同承擔刑罰,隨時作坐牢的準備。

香港方面,支聯會、民主黨、四五行動、香港天安門母親運動等約50個團體的代表,在手臂綁上黃絲帶遊行到中聯辦抗議,他們沿途高叫“以言入罪可恥”、“釋放劉曉波”等口號,團體代表將黃絲帶綁在中聯辦的欄杆期間與保安員發生推撞,多名代表衝入中聯辦範圍,有參與抗議的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表示,造成的混亂並非他們預計之中。

梁國雄說:當時我們是綁一些絲帶在鐵閘上,那些人便立即要剪,剪傷我們請願者的手,我們報案警方不理會,後來那道門打開了,我們便走進去示威,他們欄著我們就是這麼一回事。是那些保安員和警方阻撓我們,他們要把我們拉走所以便起混亂了。

另外,香港有線電視新聞部5名中國組記者,周四分別收到“恐嚇”電話短訊,內容是針對該台就劉曉波案的報道,短訊相信從大陸發出,來歷不明,語句夾雜粗言穢語。有線表示不知道對方的動機,並已向國務院港澳辦反映,並強調會繼續以正常方法處理劉曉波的新聞。

而大陸媒體對劉曉波的案件低調處理,官方新華社只簡短報道劉曉波被判刑的消息,但報道中就強調,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早前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法庭充分保障了劉曉波的訴訟權利。庭審過程中,除劉曉波自己行使辯護權,其委託的兩名辯護律師也充分發表辯護意見。庭審和宣判時,劉曉波的家屬均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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