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村民舉報造纸廠污染反遭拘控
2010.10.21
原本以公民身份為陳余千辯護的李金城氣憤地表示,他周三帶同陳余千家人的委託書,來到臨安法院辦理代理辯護手續時,法院突然撇掉他作為辯護人的身份。於是在周四下午,李金城聯同陳余千女兒陳秀芳等家屬,前往法院與法官及政法委見面,要求對方交出不讓辯護的理由。
李金城說,對方在談話一開始已開宗明義,表示法院認定陳余千有罪,而案件只會開一次庭。他說,法院這樣做等於是私自開庭審判,剝奪了他的辯護權與陳余千的被辯護權,這是違法行為。
他說︰最後政法委對我說,法院要求明天是一次性就過了,不會再開第二次庭。就是說他們不會按法律進行的。
對於法院在他辦理代理辯護手續時質疑他的身份,並著人拿出一份有陳余千簽名的授權委託書來,稱李金城不是陳余千的朋友,又根據《刑事訴訟法》三十二條款規定的親友關系,不讓李金城為刑事被告人陳余千作辯護。之後法院向陳余千妻子聶小英、女兒陳秀芳、女婿季財光面前,欲指定法院認可的律師來代理,不過卻遭到家屬拒絕。
法院又對陳余千家屬說,如果陳余千是以有罪辯護可以入庭旁聽,但若是以無罪辯護便不可旁聽。李金城認為,法院是有意阻撓家屬的旁聽權,加上在案件開庭前才撤銷他的辯護權,分明是令他們無法在短時找到合適的人擔負起辯護的人選。
他說︰法官說“不行,你不能代理”,我說,不能代理,你有什麼資格撤我,法院為什麼審案也審查人?第一,我找我身份證提供給你了,你查出了我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紀錄。第二點,我有犯罪嫌疑人親人簽名的辯護委託書。
廣州維權律師陳武權表示,法院的說法存有誤導,只要是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任何人都可以旁聽。
維權律師陳武權︰沒有什麼特殊的原因或是涉及國機密案件都可以旁聽。可能是有意去說,有意迫他們做有罪辯護。
陳余千的女兒陳秀芳憶述,父親和家人在一年多前因舉報村長金水根和村黨支部書記徐水法經營的造紙廠嚴重污染他們生活的環境,令村裡多人患上癌症,甚至死亡。但有關當局並沒有理會,還縱容金水根和徐水法顧用打手毆打他們一家。在6月中,臨安市青山派出所與金水根合謀誣陷父親,還以“破壞生產經營罪”拘捕了父親。陳秀芳說,4個多月來,當局不允許家人與父親見面,又不同意給父親打電話,因而都不知道父親在看守所內的情況,懷疑當局是有心不讓他們聯繫。
陳秀芳︰反正就是特意,法院不讓我們見面,從來都沒有見面,4個多月了。因為我沒文化,根本不識字,他只會寫一個名字。而且時間很短,他們下午要開兩個庭,我覺得他們沒去的可能性都有,就是他們在做假案。
本台致電臨安市法院查詢時,接線的員工以不清楚案件以及不便透露未開審的案件為由,拒絕提問。至於市政府的電話則一直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