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屏村莊變成蒼蠅村 村民抗議垃圾污染被捕
2010.10.29
剛於周四被抓捕的後龍村村民鄭家建,他妻子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周四(28日)早上約7時與丈夫吃早飯時,突然有3、4個警察跑進屋來,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手續文件,只說了一句 “有你的相片” 就把丈夫押走。
她說︰3、4個人跑進來就把他(丈夫)押住,他們說 “有你的相片,你就是要捉”。他們也沒有什麼逮捕證,也沒有什麼拘留證。到了昨天4點的時候,筆錄後就把他送到看守所裡,被關起來了。
鄭太太又說,垃圾場興建已有6年,運作有4年多,村民在無法再忍受的情況下才阻止施工,他們不是要求金錢上的補償,只是希望能遷移到其他地區,但縣政府只是一再欺騙他們,曾應過他們會為村民進行搬遷安置的承諾多年來一直未有兌現。
早於鄭家建被拘前,還有7名村民被當局無故拘留。其中在上周一(18日),5名村民打算到省政府信訪局上訪時,被多名身份不明的人員帶走。其中有份上訪被截的鄭聲建妻子張術碧說,村民為反對垃圾場的興建,曾試過示威抗議,但都得不到縣政府關注,於是丈夫等人才打算到省政府上訪。
她說︰有理沒有地方申冤,就是那一次他們上訪,在半路上就把抓起來了,已抓了5個,被關在看守所裡面。
在同一日,當局又以 “阻止施工罪” 入屋拘捕村民張德降,他妻子表示,多年來村民一直忍受在臭氣熏天的環境下生活,當局更是不管他們的死活,繼續運作垃圾場。
張德降妻子說︰如果天熱了,蚊子和蒼蠅也會來了,味道非常臭。可能我們比較儒弱,好像之前的事情不敢違抗,但這次我真是火了,真的很生氣,他們一次又一次欺騙我們。
記者致電屏南縣屏城鄉黨委書記陸東眩查詢時,他表示垃圾場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興建,有關當局也是按照國家的環境保護來做的,認為有些不懂國家政策的村民是被人利用,才會多次阻止垃圾場的第三期工程施工。
陸東眩說︰村民有些被人利用,有的不懂我們國家的有關政策,被人挑動,利用他們堵垃圾堵了幾次。群眾不讓施工是道理,這個工程也是為了環保需要,已經造成了幾十萬的經濟損失。他又說,村民一直要求搬遷安置是不合理的要求,因為按照國家的標準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而且垃圾場是在遠離村外500米的地方興建,根本沒有補償的。
據村民表示,6年前政府在沒有通過村民同意下,強行於村內劃設空地作垃圾堆填區。由於垃圾場太近民居,而垃圾又未得到適當處理,令村民長期生活在臭氣熏天的環境下,不少人的健康更出現問題。到了上月底,屏南縣有關的官員又宣佈要在現時垃圾場內再擴建一個垃圾淨化池,並在本月初時動工。村民紛紛立即前往阻止,最後致使施工隊伍被迫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