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過去一年的宗教自由情況惡化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周五公佈本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再次把包括中國在內的8個國家列為宗教自由“特別關注國”,並批評中國政府繼續有系統地踐踏宗教自由,有關報告將提交國務院作政策參考。(畢子默報道)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的報告指出,中國在過去一年的宗教自由情況,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日益惡化。特別是在西藏、新疆等藏傳佛教和伊斯蘭教徒地區。報告指中國政府繼續有系統地踐踏宗教自由,加緊控制宗教團體及其活動,並對其成員進行拘留、監禁、處罰、毆打和騷擾,地下教家庭教會成員遭到逮捕的人數亦有所增加。同時有證據顯示,中國當局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有系統的酷刑和其它虐待。

報告指出,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舉行前夕,中國當局加強打壓宗教活動。中國是國際人權公約和有關條約的簽署國,但過去一年中國當局不斷通過政治和司法的框架,以嚴厲的手段打壓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這些被打壓的宗教活動都是受到國際人權公約所保護。

報告還特別提到西藏和新疆等地區的打壓宗教自由情況。報告說,中國對藏傳佛教信仰的限制繼續加堅強,數百名西藏僧侶和尼姑遭到羈押,一些寺院和聖地被強迫關閉或受到破壞,藏民和僧侶被強迫公開指責達賴喇嘛。據美國國務院的估計,在新疆地區,去年超過1300人被中國當局以有關國家安全的罪行逮捕,比前一年大幅增加。

而有關的控罪曾經用作拘留宗教和異見人士。此外﹐中國當局往往將和平的宗教活動視之為宗教極端和恐怖分子。由於中國司法缺乏透明度,實在難以判定到底有多少犯人是因為參與和平宗教活動,或因為爭取宗教言論等自由舉行示威活動而受到關押。

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在報告中,建議美國政府對中國制定以下六項政策結束中國對人權的踐踏,加大現有的努力,讓法制在中國社會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在技術支持項目方面加強對中國維權律師和人士的支持,在西藏和新疆作出更大的外交努力和增加人權支持項目,增強美中雙邊人權對話和關注在中國的朝鮮難民。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1998年依照國會通過的《國際宗教自由法》成立,職責是檢視各國宗教自由狀況,並據此向美國政府提出政策建議。自其1999年發佈第一份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起,中國每年都被列入“特別關注國”的名單。

除中國外,緬甸、厄立特里亞、伊朗、朝鮮、沙特阿拉伯、蘇丹和烏茲別克也因嚴重侵犯宗教自由,而再次被定為2009年度“特別關注國”。此外,今年新增五個的“特別關注國”包括越南、伊拉克、尼日利亞、巴基斯坦和土耳其曼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