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被重判十年

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湖北維權人士李鐵,被法院重判入獄十年。他當庭表示要上訴。在不足一個月內,已接連有三名異見人士被法庭重判。(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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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鐵的案件去年4月中審結,拖延9個月後,武漢市中級法院於周三宣判,裁定李鐵"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李鐵一名不想公開姓名的家屬表示,他們在宣判前一天才收到法院的通知,並且只容許兩名家人入法院聽判。李鐵聞判後,當庭表示要上訴。李鐵的母親更當庭落淚。

他說:"前天才通知我們,只容許李鐵的媽媽和女兒旁聽,其他人不可以去。李鐵當庭表示上訴。他媽媽哭了,她知道自己的兒子沒有犯罪,他一直學習毛澤東思想,怎麼會反對共產黨。"

該名家屬表示,當局對李鐵的指控全是莫須有,案件偵查期間,又阻撓家人聘請律師。當局又向家人施加很大的壓力,禁止他們向外透露有關的消息。家人感到很無奈。

他說:"公安局的人才剛找過我,你給我打電話我是有危險的,如果我被關,我的罪名就是跟境外媒體通電話。李鐵的女兒也是有危險,公安及她的單位領導施壓,不讓她接電話。"

案件宣判後,李鐵本人及家屬均未取得判決書,只有武漢司法當局指定的夏姓辯護律師取得,家屬向律師要求一份複印本被拒。

記者多次致電為夏律師,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53歲的李鐵為活躍的網絡人士,曾撰寫過大量倡議民主憲政的文章,參與發起2008年4月在蘇州舉行的網友公祭林昭活動,亦曾聯署零八憲章。2010年4月他與友人再赴蘇州拜祭林昭時被武漢國保帶走。同年10月,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案件去年4月在武漢中級法院開審,主要指控李鐵撰寫的13篇文章。李鐵家屬聘請的北京律師金光鴻,先後多次到武漢要求會見李鐵,遭到阻撓,最後當局指定武漢一名律師代理。李鐵是不到一個月內,第三名被重判的不同政見人士。

湖北民主人士秦永敏認為,事件並非個別地方政府的決定,而是中央的立場,就是嚴厲打壓,不希望在十八大召開前,存在不穩定因素。他說:"最近發生的事情顯然具有指標性,對中國的民主人權事業很大的打壓,不是來自各地的巧合,而是和高層的做法高度相關,他們希望在十八大前不會有事發生。"

四川維權人士陳衛去年12月23日,被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9年。三日後,貴州人權研討會成員陳西,被以同樣罪名判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