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族編輯因接受外媒採訪被控危害國家安全

新疆維吾爾族編輯 海來特.尼亞孜 因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有關7.5騷亂,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今年七月一審被重判有期徒刑15年。海來特的朋友指,當局至今仍未公開任何二審訊息,擔心會被秘密審訊。(海藍 報道)

2010.10.29

維吾爾在線創辦人、中央民族大學副教授 伊加哈木.土赫提 週五(29日)表示,他通過朋友了解,海來特仍未還押監獄,他的判決也沒有公佈,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估計,可能新任新疆書記了解情況後,對這個問題有新的認識,很多在烏魯木齊的朋友期待當局釋放他。另外,這些朋友想替海來特的家人搞基金會,幫他的家屬籌錢作生活費。

伊加哈木又指,一審判決後,3名北京律師曾到烏魯木齊巿與海來特家屬接觸,但家屬在第三天開始迴避,可能受到當局壓力,最後北京律師沒法介入此案件。至於二審情況,當局可能要保密,至今家屬都不清楚。

他說:二審沒有通知,審了還是未審,都不清楚,我現在通過我的途徑,他沒有關在監獄,包括一審判決書也沒有給家屬,對外也沒有公佈,情況是海來特關押在烏魯木齊公安局的拘留所。

伊加哈木表示,他希望當局釋放海來提,他只是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便構成洩露國家機密,其實這項罪根本不成立。另外,伊加哈木又指,據可靠消息來源,與海來提一起關押在拘留所,還有兩名人士,但身份不便透露。

法律學者滕彪表示,他曾到烏魯木齊跟海來特的家屬會面,但他的妻子為怕工作受牽連,最後沒有再見面。至於一審開庭時,海來特有一名當地的辯護律師,但並不知道是否當局指派給海來特。

他說:過程沒什麼,就是他的家屬有顧累,家屬害怕,不敢請北京律師。不知道二審,沒聽說二審開庭。

據維吾爾中文在線報導,51歲的 海來特•尼亞孜 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市人,2009年10月1 日被警員從烏魯木齊家中帶走,3日後,他的家人收到當局的拘捕通知書,被捕原因是 “危害國家安全罪”,警員說是因為海來特在7.5事件後接受了多間外媒採訪。今年7月23日,新疆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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