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案女被告維持死刑惹爭議

備受關注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團非法集資案,法人代表吳英二審維持死刑原判。法庭的裁決引起民眾激烈迴響,質疑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的定義模糊,就算犯法也罪不至死。(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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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上訴的案件周三宣判。浙江省高級法院法官前往金華市中級法院,宣佈二審判決結果,維持一審法院死刑判決,並上報最高法院復核。

為吳英辯護的北京律師張雁峰對本台粵語組表示,當局對吳英指控的很多事實有誤,維持一審裁決亦是錯誤。他說:“維持原判是錯誤的,很多認定事實也是錯誤,有些問題是有爭議,是非法集資還是民間借貸,我們認為吳英的行為不屬於集資詐騙。她只是向十多個親朋借錢,那十幾人是向別人借的錢,那是他們的行為,不是吳英的。”

張雁峰又說,即使吳英有罪,亦罪不至死。他說,目前就等候最高法院復核,相信需時數月,期間吳英可向相關部門作出申訴。一但最高法院復核批准後,就會執行。

他說:“本案對社會的危害性沒有達到那程度,不是非殺不可。她可以申訴,向浙江省高院及最高法院。復核法律沒規定多長時間,得要幾個月。核准以後就沒甚麼可做的了。”

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周四在微博上向媒體發出呼救,表示二審裁決作出後,他驚聞各大媒體已接到禁令,不允許對此案報導和評論,他要求媒體繼續關注,為了吳英,亦為社會公正。

關注事件的網絡作家殷德義認為,案件突顯民營企業融資環境困難,但政府沒有改善基本制度的問題,只一味以重刑阻嚇。他說:“中國的金融系統到管控很嚴,近幾年的宏觀調控,越來越嚴苛,銀行想放貸給更有保障的機構,那只有國營企業,除非你有非常特殊的關係,否則民營企業很難通過銀行獲得正規貸款。”

就法院對吳英的死刑判決,一審後民間就存在強烈質疑。但二審仍然維持原判,消息傳出後,引起社會激烈的反響,抗議質疑之聲四起。

有網民指貪官都可以死緩,吳英為什麼要斬立決?又有網友質疑吳英做了替死鬼,有人要滅口。亦有網友呼籲在死刑復核關頭,有識之士為吳英免死簽名。

吳英於2007年被捕,指她在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七億幾。吳英於2009年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她提出上訴。二宣判結束長達五年的馬拉松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