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秋雨教會案覃德富判囚4年 庭上疾呼信仰無罪
2019.12.03
成都秋雨聖約教會長老覃德富,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刑4年。覃德富在庭上最後陳述中說,自已沒有做任何違法亂紀之事,他相信信仰無罪。而同案另一名被告王怡牧師或將面臨更重的判決。(喬龍 /黃樂濤 報道)
備受關注的中國四川「成都秋雨教會案」,被羈押近一年的秋雨聖約歸正教會長老覃德富,上周五(11月29日)被成都市青羊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刑4年。秋雨教會一位要求匿名的信徒本周二(2日)向本台普通話組說,開庭前,覃德富的妻子獲得兩張旁聽證,法庭裡有十多人到場旁聽。在庭上,覃德富身穿一件灰綠色外套,他沉著回應法官的提問。
匿名信徒續稱,覃德富家屬委托的律師未能出席辯護,改由官方指定的兩位律師擔任被告的辯護人。庭審圍繞著檢方出示的證據,要求被告人覃德富認罪,但被拒絕。
信徒說︰在上一次庭審中說覃德富非法印製、出版未經國家新聞部門批准的出版物。但是實際上指的這些出版物,比如我們教會之前印刷的傳福音的小冊子,大概有一萬多冊。
法官根據控方提供的教會用於傳福音的小冊子,指被告人覃德富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又說數額極其巨大。該位匿名信徒稱,控方在法庭上絕口不提覃德富所在的教會,也不提覃德富是一位基督徒以及在教會所屬身分,明顯是將案件與教會分離。
信徒說︰這些書籍擺放在甚麼地方,他們只說地點的名字,但是那是一間教會,控方完全不提。在檢方的公訴當中,把案件說成完全跟信仰無關,一個非法經營的行為。
37歲的覃德富生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下的一座小鄉村。三十年前,成為一名基督徒並在家中設立聚會點,其父親亦是傳道人,曾經因為信奉基督教,兩次被公安拘留15及30天。2011年,覃德富與妻子婚後定居成都,育有一子一女,並在2014年加入秋雨之福教會,兩年後被選立為教會副執事、執事,去年10月他被按立為教會長老,主要負責堂務管理,12月被捕。
據秋雨信徒透露,覃德富被判刑後,曾托警察帶話給妻子,他表示不能因滿足警方的要求而認罪,因為他的良心不允許他那樣做。在最後陳述環節,他說,他是一名基督徒,他在教會中服侍,按著信徒們的需要,他服侍大家,他以一個普通公民的認知沒有做任何違法亂紀之事,他相信信仰無罪。
當地一位信徒楊先生表示,覃德富案中涉及的出版物、影像製品等屬於教會用品,並不是他個人所有,因此法院不應該將這些物品的所有權歸入被告人名下。
楊先生說︰都是經過教會的長老會,經過教會流程,在教會內部發行的,進行分享的,無論是所涉資金還是決策過程以及資金的管理,覃德富長老的行為並非個人行為,而是整個教會的行為。
楊先生相信覃德富被判刑4年,接下來當局對該教會王怡牧師的量刑會更重。
王怡牧師前辯護人張培鴻稱,他也相信法院對同案但分開審理的王怡案,裁定將會更嚴厲。
張培鴻說︰覃德富在非法經營罪中,也只是一個次要的角色。因為王怡牧師已經承認了是他叫覃德富去印書(冊子),如果覃德富被判4年,那麼在非法經營罪中,王怡案應該比這4年刑期更重。同時王怡還有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如果兩個罪並罰,他的刑期我估計會在10年以上。
王怡與覃德富等神職人員及信徒多次在成都街頭宣傳基督教福音,堅持以「家庭教會」模式聚會,拒絕加入官方認可「三自教會」。去年12月,成都警方突擊秋雨教會,帶走一百多人調查。其後大部分信徒獲釋,但受到監視居住或軟禁。當局聲稱秋雨案是由「中央政法委督辦」,所涉罪名包括「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非法經營罪」和「尋釁滋事」。該案受到美國國會議員和民間人權組織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