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大貪官」受審一般多判死緩,安徽省前副省長陳樹隆受賄約二億七千萬元人民幣,金額多於過往判死緩的官員,而經濟損失更嚴重,但只是被判終身監禁令人質疑,法院認為他曾重大立功。
陳樹隆涉受賄、濫用職權、内幕交易和洩露内幕訊息罪,周三(3日)在福建廈門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並罰款一億七千萬元,陳樹隆指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指陳樹隆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而「重大立功」,且如實供述罪行因而依法從輕處罰。
四川宜賓市中院周四就該市前水務局長李志剛受賄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任職期間收受共717萬元,經審理後認定受賄罪成,判處入獄13年、罰款100萬元。
另外,湖南省廣播電視台前黨委委員、副台長黃偉涉嫌受賄,遭開除黨籍及公職,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