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前省委書記王三運受賄案,河南鄭州中院周四(11日)公開宣判,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並罰款400萬元人民幣。
大陸媒體報道,經法院審理查明,王三運在1993至2017年,利用擔任貴州六盤水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安徽省省長、福建省委副書記、甘肅省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提供協助,直接或通過親屬等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共計大約6685萬元的財物。
有媒體報道,王三運去年10月受審時,傳被當局調查持有香港居民身份的葉簡明牽涉在內;他被指是中國華信能源公司董事會主席,亦是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主席。
另外,四川廣安市委前副書記嚴春風受賄案,周四在德陽市中院一審公開審理,被告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德陽市檢察院起訴書指,嚴春風2001至2018年在出任宜賓市城市規劃局局長、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廣安市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糾紛解決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約573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