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貪賄判囚終身

遼寧官場賄選事件轟動全國,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涉貪污、受賄、玩忽職守案,周五(4日)在河南洛陽市中院公開宣判,王珉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貪污罪判有期徒刑4年、罰款30萬元人民幣;而玩忽職守罪判有期徒刑7年。

大陸媒體周五報道,經法院審理查明,王珉在2004至2016年擔任吉林省長、吉林省委書記、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透過他人收受財物共約1.46億元。

而王珉在擔任吉林省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100萬元;任職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期間,王珉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2011年遼寧省委換屆選舉、2013年遼寧省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以及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換屆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嚴重損害選舉秩序和人大選舉制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另外,陝西省西安市紀委周五通報,西安市地鐵辦黨委前委員、副主任、市地鐵公司前副總經理王志強,因涉嫌嚴重違紀已被開除黨籍,且被立案審查。

通報指經調查,王志利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禮金、禮品;違反工作紀律,對地鐵綜合出入口建設疏於監管,導致違規建設等問題發生;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致使分管部門人員多次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又與人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