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長黃興國受查 新疆2官涉貪遭雙開

天津市委代書記兼市長黃興國,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大陸媒體周六(10日)深晚報道,他於周六晚上8時許突然被中紀委帶走,事件震動天津及北京政壇;報道又指黃興國周五(9日)仍有公開露面,接見到訪的台灣國民黨副主席胡志強。

現年62歲的黃興國在浙江省工作超過30年,在2002年,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調任浙江時,2人亦曾在省常委共事大約1年。

黃興國在2003年起出任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至2008年升任市長,2014年底擔任代市委書記,但上任8個月後天津港危險品倉庫發生大爆炸。大陸傳媒形容,黃興國落馬後,天津黨政"一把手"同時空缺。

另有報道指吉林省政府前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王樹森,去年8月因涉嫌違紀下台受查,近日已被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另外,中紀委網周六通報,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廳前黨委副書記、廳長艾則孜‧克尤木,及新疆人民防空辦公室前黨組成員、副主任臧小軍,因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2人並被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通報指艾則孜‧克尤木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晉升等為他人提供幫助,違規收受他人財物;以他人名義承包土地、違規獲利,侵佔公款,侵害國家和群眾利益;又違規干預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干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及收受巨額財物。

而臧小軍則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批辦行政許可事項;在集資建房分配方面侵害國家和群眾利益;且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並收受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