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前副省長譚力受賄案,周四(13日)在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裁定罪名成立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華社周四報道,經審理查明65歲的譚力,在2001年至2014年先後利用擔任成都市委常委及宣傳部部長、廣安市委書記、綿陽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海南省副省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建設、仲裁裁決執行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8625萬元人民幣。
另外,中紀委網周四通報,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前副市長、公安局前局長潘靜蘇,涉嫌嚴重違紀立案審查,並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報道指經調查,潘靜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參加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