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松有和陳紹基被中共中央紀委正式“雙開”

中國兩名涉嫌貪污已被停職調查的高層官員、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及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被中共中央紀委正式“雙開”,即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程文報道)

2009.08.28

黃松有是中共建國60年來,中國法院系統落馬的最高級官員。中央紀委周五宣佈,對黃松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後,經報中央批淮對其“雙開”,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現年52歲的黃松有,原本被視為中國司法界的明日之星,45歲時就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中紀委表示,經調查,黃松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又違反規定收受禮金。調查指黃松有主要是涉及老家廣東一宗金額高達4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案,他收受賄賂數百萬元,且生活腐化,司法界早已遍傳他“好色”的性格。

去年10月中,有關部門正式對黃松有“雙規”。在10月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免去黃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及審判員的職務。

有媒體報道,黃松有案將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異地法庭審理,目的在於消除干擾,保證審判公正進行。此前,山東省委副書記杜世成案,由最高法院指定福建省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案,則指定山東省臨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另外,中央紀委周四宣布,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開除黨籍及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中紀委的宣布,顯示陳紹基案將進入司法程序。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透露,中共中央紀委對陳紹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調查指陳紹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生活腐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公務員法》的規定,決定給予陳紹基雙開處分;及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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