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員工舉報集體貪污被停薪報復

山東省濟南巿一名國企員工,不滿國土資源部貪腐,網上真名舉報廿多名官員低價購入房屋,紀委人員向他查詢後沒有處理,更疑遭單位報復停發工資。(海藍報道)

2012.12.28
Jinan_Estate_Corruption305.jpg 山東濟南高新控股集團職員王興強,舉報國土資源部廿多名官員索賄,他在網上用真名並附上自己的照片。圖片背景是濟南巿高新路龍園小區B區四層,被國土資源部24名官員以低於巿價一倍以上購買。(照片來自王興強)

 

濟南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控股集團職員王興強表示,兩週前,他在網上舉報國土資源部徐紹史部長,包庇24名督察部官員集體索賄行為後,為了自身安全,除了上班便留在家中,不敢外出也不亂接電話。其實早在兩年前,他已向北京中紀委舉報事件,中紀委受理,但沒有懲罰有關官員,所以近日才公佈網上,希望網民關注,大陸已有數間媒體在追查此事。

王興強又指,2009年他發現,該24名官員,以低於成本的超低價,購買他任職企業開發的龍園小區,部分人用親屬名字購買,例如,該部門規劃司副司長鞠建華,用13歲的女兒鞠佳錚名義購買,另外20歲業主王依林,父親為該部門高官。該批官員及親屬以每平方米約一千至四千元買入,而他們對外銷售是每平方米約八千至一萬元,這屬於索賄行為。

王興強指,由於國土資源部負責檢查土地有權罰款,地方政府低價賣房,防止該部門限制土地,但行賄及索賄,都是道德敗壞行為,並導致該企業開發資金斷鏈,目前沒法開發新地產項目。

他說:國土資源部它們是土地檢查,土地違法它可以罰款,它們的權力很大。因為單位領導非常腐敗,我們的公司賣房子虧了幾個億,很多事情屬於道德敗壞,拿國家的錢不當錢,行賄、收賄及索賄。

王興強在新浪微博舉報該事件,並列舉濟南巿國土資源部兩名副局長劉志萍、張掁國、五名處長、一名副博員、一名副巡視員等均有購買單位,該信息被網民轉發六千多次。

就舉報情況,王興強補充,中紀委曾向他查詢,其後說該批官員已退掉房屋,他們是違法,但事件不公開、不報道,中紀委沒說原因,但沒有處理受賄或索賄的官員,他認為這批人已觸犯國家法律,應該受到制裁,所以要舉報到底。該企業的總經理劉建華曾揚言要整死我,並自上月起停發工資進行報復,總經理想開除他,不過,單位內紀委不同意。

就國土資源局官員索賄,記者曾致電高新控股集團,一名職員指,她不清楚此事,但該集團總經理沒有被停職。

記者又致電濟南巿紀委,一名官員拒絶回應。而國土資源部辦公室,電話沒人接聽。

曾數次舉報的廣東網民劉堯指,近期不少民眾在網上實名舉報官員,因為老百姓去紀委舉報路途費用較大,有些紀委部門找不到。網上舉報比較經濟,十八大召開後,除網民關注外,媒體亦會跟踪,官員也有關注。他說:國內媒體關注外,官員領導也有看,輿情(輿論情況)監督、輿情信息,他每天必看,並轉給有關部門處理,是有點效果的。

劉堯又指,王興強用實名舉報,並報上身份證號碼及官員買房的名字列表,如果他造謠作假,後果很嚴重可以判刑,所以可信性較高,內部才會有這些消息。另外,他以真名舉報,如果事件屬實,這樣比較安全,媒體關注後,有關部門會調查,並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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