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 / 0:00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周二(8日)在報章刊登公告,向亳州興邦公司集資詐騙案中,一度被判有罪的19人道歉及賠償。此舉為全國首例。
《亳州晚報》報道,省高院在2012年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19人有期徒刑。
經重審,檢察機關去年決定不起訴各被告。19人其後向省高院索償,高院同意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各申請人周一(7日)陸續收到賠償,但公告無提及金額數字。
案件的代表律師說,安徽高院的做法屬全國首例。
亳州興邦公司在2002至2008年,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以仙人掌種植等11種模式非法集資,投資者遍及27省共四萬多人參與,集資額超過35億元。
案中共有39名被告,亳州市中級法院在2011年一審,判主犯吳尚澧死刑,其餘被告判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被告上訴至省高院,案件發回重審,中院改判其中20人入獄兩至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