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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以獨立候選人身份,角逐地區人大代表的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關押超過一年,因長期在看守所受虐,上月中獲釋後2次昏迷送院,周日(4日)情況一度危急要搶救。(文宇晴報道)
被關押超過1年的廣東順德維權人士李碧雲,法院上月18日突然免李碧雲"涉嫌妨礙公務罪"刑事處罰,當庭釋放。不過,身體虛弱的李碧雲,周日(4日)昏倒送院,情況一度危急。搶救後情況暫時穩定,但仍然需要留院。
李碧雲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美國駐廣州大使館的人員,周一(5日)來過醫院慰問。李碧雲指出,因長期在看守所受虐,以及得不到有效的治療,回家後2次昏倒送院。
她說︰因為我身體本身虛弱,然後又找人(在看守所)做些小動作,把我弄暈。因為我很多病,也傷得厲害,所以我容易昏迷。獲釋後再看醫生,如果再不繼續醫治,有變植物人的徵兆。經過醫生診斷,需要半年時間才能穩定,但要康復就無可能。
李碧雲曾因村官賤賣土地,帶領村民上訪維權。2013年7月響應網上號召,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而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行政拘留。約1個月後,當局撤銷控罪,不過3個月後,正在家中休養的李碧雲再次被帶走,罪名同樣是"涉嫌妨害公務罪"。案件在去年7月開庭後擇日宣判。
李碧雲在獲釋後表示,囚禁期間一直被折磨和虐待,在看守所內經常處半昏迷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