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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早前報道,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被批捕,其女友李婷玉週五(22日)亦由律師確認被逮捕。其代表律師黃思敏表示,今天李婷玉刑拘37天期滿,她致電雲南大理檢察院查詢,確認她被批捕,她與盧昱宇同案,應該是尋衅滋事罪,但不清楚家屬收到逮捕通知書沒有。下週,律師或到看守所會見。
黃思敏說:已經確定,他沒有說什麼時候批捕,但是因為今天過了37天,所以說她肯定是批捕,跟盧昱宇的結果是一樣的。
另一代表律師葛永喜早前表示,關押期間,李婷玉被提審近20次,主要問及非新聞的操作方式。
盧昱宇及李婷玉6月15日在大理分別被警方抓捕,翌日被以涉嫌尋衅滋事罪刑拘。維權網指﹐盧昱宇及李婷玉居住在雲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非新聞”推特帳號,推特最後一次更新在6月15日,家人及朋友之後沒有二人的消息。此前,盧昱宇及李婷玉曾多次被警察恐嚇及數次被逼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