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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完讀:
近日,一些微博「大V」用戶發文,聲稱在美國使用VPN(虛擬私有網路)「翻牆」上TikTok,最重會被判20年。他們附上一則2023年的報道截圖為證,指根據美國新的《限制法案》(RESTRICT Act),VPN用戶可能面臨重罰。
經查,《限制法案》的提出旨在處理外國敵對通信技術,法案文本並未寫到TikTok與VPN,而是一些媒體、專家的解讀,認為該法案範圍廣泛,可能影響終端用戶。針對外界疑慮,提案的美國參議員曾說明,個人用戶用VPN上TikTok,並不會面臨懲罰。網傳所謂「在美國翻牆最重判20年」的說法,並非事實。
並且,《限制法案》目前仍是待審議草案,尚未通過,不是現行法律。
深度分析:
美國聯邦眾議院3月13日通過針對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式侵害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後,美國是否將禁用TikTok成為熱議話題,網上也出現許多 傳言。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注意到,近日在微博等中國平台上,流傳「在美國使用VPN上TikTok,最重會判20年」的說法。
近幾年,中國曾有VPN「翻牆軟件」的售賣者和使用者被 判刑、 處罰的案件發生,因此在美國「翻牆」也會被判刑的說法也在中國社交媒體上引發了不少關注。
幾位「大V」宣稱美國推出新法律,違法使用VPN(虛擬私有網路)「翻牆」最高可被監禁20年。他們並附上一張看似報道的截圖,英文標題寫著「根據新的《限制法案》,VPN用戶在美國面臨20年監禁的風險(VPN Users Risk 20-Year Jail Sentences in the US Under New RESTRICT Act)」。

我們依標題找到了原文,這則由區塊鏈新聞平台《BeInCrypto》在2023年3月28日刊登的文章提到,網路人權組織「電子前哨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指出,由於《限制法案》條款的模糊與定義不明,可能會將常見的、以VPN或側載(side-loading)方式安裝禁用應用程式等行為視為犯罪。
《限制法案》內容為何?
《限制法案》是由美國聯邦參議員華納(Mark Warner)和圖恩(John Thune)在2023年3月領銜提出,全名為《限制出現信息與通信技術安全威脅法案》。(Restricting the Emergence of Security Threats that Risk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ct)
該法案授權商務部識別、阻止、瓦解、防止、禁止、調查和削減任何涉及通信技術產品及服務的交易,避免任何外國敵對對手從中得到利益,及防止美國國家安全或美國人的安全經受「不當且不可接受的風險」。這包括「破壞或顛覆」美國通訊技術產品和服務、干預或操縱聯邦選舉等。法案點名的「外國敵對對手」包括中國、俄羅斯、伊朗、朝鮮、委內瑞拉、古巴。
根據該法案,違反者民事罰金最高可達25萬美元,刑事罰金最高可達100萬美元,可能最高判處20年有期徒刑。
該法案文本並未寫到TikTok、VPN。但主要提案人華納的 聲明指出,「今天,人人都在談論的威脅是TikTok,以及它如何讓中國共產黨進行監控,或促進惡意影響活動在美國的散布。」一些媒體、評論人士將法案視為限制TikTok的手段,並延伸解讀了法案的範圍、適用對象等。
批評者認為,這項立法賦予商務部太多權力,可能會產生更廣泛的影響。例如,已退出民主黨的前眾議員賈巴德(Tulsi Gabbard)曾在一段 受訪視頻中提到,《限制法案》不僅禁用TikTok,限制範圍更廣,甚至會影響VPN使用。
提案議員:用VPN上TikTok不會受罰
「各位,我聽到大量關於《限制法案》擴大監控範圍的錯誤信息,這根本不是《限制法案》的作用。」華納2023年3月底在社媒發文 說明,《限制法案》的重點是對抗外國政府的監視,而不是審查人民的言論或監視手機、搜尋記錄。
華納並解釋,《限制法案》是針對公司實體,非針對個人用戶,民眾使用VPN上TikTok,並不會遭受懲罰。
有關網傳《限制法案》將影響民眾使用VPN等說法,已有多家媒體、事實查核機構發布查核報告,包括《 今日美國》和《 PolitiFact》等。
另外,《限制法案》至今尚未完成立法流程,其任何可能造成的影響,都非現況。根據美國 國會資料,《限制法案》於2023年3月7日提出,至今尚未通過參、眾兩院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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