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網購24支仿真槍判囚終身 重審改判7年3個月

一名青年四年前向台灣網購24支仿製槍,而被判終身監禁,案件早前經過重審後日前宣判,獲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量刑部分,改判被告有期徒刑7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2000元,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情指,2014年7月,當時剛滿18歲的劉大蔚,通過互聯網向台灣購買24支仿製槍,但被海關查獲。經鑒定該24支仿製槍中,有21支可以發射彈丸及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槍支。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5年4月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劉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大蔚不服提出上訴,但於 2015年8月被福建高院駁回。

劉大蔚父母其後以兒子沒有走私故意,涉案槍形物亦不是刑法上的槍支,向福建高院提出申訴。

福建高院經審查認為,原審量刑明顯不當,於2016年10月18日依法決定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