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的行李風波有新發展,有線新聞周三(27日)報道,事發後曾發聲明指沒有施壓、亦無用特權的梁頌昕,曾透過律師發信機管局,指願意提供資料。
機管局證實,在上周五(22日)報告未發表之前,曾收到梁頌昕透過律師行的信件,但機管局以報告已寫好為理由婉拒。
另外,機管局周三再發聲明重申,對事件的處理手法符合機場保安程序和規定。
對於工會質疑何以梁頌昕手提行李,並無按照程序“同行同檢”,聲明指手提行李通過第一次安檢時,沒規定物主必須在場,但當行李在有懷疑而須進行第二次安檢時,保安人員會打開行李以人手搜查,那時行李物主必須在場。
機管局表示,由於梁頌昕的行李並不需要“第二次安檢”,所以物主毋須在場,強調這個要求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說,將在下星期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提出討論事件,相信有關人員會出席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