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集團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串謀貪污案,上訴庭周二(22日)批准4被告上訴至終審法院,稍後排期聆訊。
案情指許仕仁2005至2007年出任政務司長期間,優待新地以換取850萬元報酬。他與另外3名被告被控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4名被告坐囚車到法院應訊,郭炳江的弟弟、案中被裁定脫罪的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亦有到庭。
郭炳江出庭時面帶笑容,多次與旁聽的親友及新地職員揮手。上訴庭於上月16日,一致駁回許仕仁、郭炳江、前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就原審時定罪所提出的上訴。4被告其後提出上訴至終院。
許仕仁等4人,在前年年底分別被判入獄5年至7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