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民思潮林淳軒涉 “暴動罪” 被拘 黃之鋒指警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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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街頭暴亂發生後,警方繼續搜捕涉嫌參與的人士,周三(10日)被捕人數增至64人,當中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離港旅行時,在機場被警方以涉嫌“暴動罪”拘捕。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指警方濫捕,目前未能確定學民是否被針對。而有傳媒工作者到警署舉報當晚遭警員毆打,案件已交到警察投訴課。(林靜 報道)

香港警方持續拘捕涉嫌參與周二(9日)凌晨在旺角街頭衝突的示威者,當中包括學民思潮成員。警方周三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而當時林淳軒正準備與家人離境旅遊。

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事出突然,現在各成員都非常忙碌。對於林淳軒被捕,暫時不敢猜測學民思潮是否遭警方針對。

李宗澤說:我們是愕然和擔心的,好端端無做甚麼就被警察捉,我都不知道當晚有否其他學民成員到現場,我們暫未有研究是否遭針對,現在甚麼都做不了,只能交律師處理。

林淳軒早上在機場被捕後,被警局帶回西營盤的寓所搜查。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收到消息後趕至,他質疑警員在未取得法庭搜查令情況下,強行到林寓所搜證。而警員在律師抵達後不久,因缺乏法律理據而撤銷搜查,歷時十分鐘,並沒有帶走任何物品,黃之鋒不單譴責警方濫用執法權力,更指拘捕林淳軒是濫捕。

黃之鋒說:今次被捕,我們覺得是濫捕亦超出我們意料之內,其實林淳軒當晚、晚上十時左右抵達旺角夜市,然後約在凌晨二時多離開。整個過程中沒有投擲雜物、更沒有縱火,亦沒有主動挑釁警方,發生任何肢體衝突,其實完全不理解,為何警方要將這些、可能只是一些夜市的參與者,亦沒主動要去推撞警方的普通市民也要拘捕。而其實當晚(周二凌晨)二時多我是跟他一起離開現場的。

到晚上,林淳軒的義務律師透露,警方以暴動罪拘捕林淳軒,並取得搜查再度帶林淳軒回住所搜證,帶走多件證物,包括兩部手提電腦及少量衣物。

林淳軒是崇基神學院一年級學生﹐學院週三發表聲明﹐對林淳軒被捕深表關注﹐認為雖然他於年初二凌晨在現場﹐但沒有涉及任何暴力行為﹐在沒有足夠證據情況下警方無理拘控﹐及濫權入屋搜查﹐予以譴責﹐要求警方立即釋於林淳軒。

另外,警方在深水埗大埔道又拘捕一名54歲男子,並在其住所內檢走對講機等證物。

警方著力抓捕旺角滋事、施襲者的同時,《明報》一名姓鄧記者,下午就到旺角警署報案,不滿當晚警方的驅逐行動濫用權力,要求警方調查。

他表示,周二凌晨3時在旺角亞皆老街停泊的雙層巴士上層拍攝,有軍裝警員上車要求他離開,他強調當時並沒做出任何挑釁行為,下車後多次表明身份仍然被警察圍毆襲擊,感到莫名其妙。他後腦縫了一針,手部擦傷。

鄧先生說:我即時展示記者證,並表示我們正在採訪。但該名警員依然要求我們離開,我們亦都順從他們的要求,其中一個警員向我叉頸和推我下去。沒多久便有盾牌壓在我身上,同時感受被腳踢和被硬物打,其中一下是打中頭部。不斷喊我是記者,我是記者不要打。

警方表示已經將案件交到警察投訴課,警務處暫未對事件作出回應。

在今次旺角暴亂中,被捕人士當中包括3名港大學生,港大學生會周三發聲明,指事件中警方刻意挑起民憤,並指冰封三尺,絕非一日之寒:人身肉造,被癢會笑,被打會痛,而人民被壓迫,理所當然會反抗。磚頭火舌僅其物象表徵,專制政權壓迫實為原兇,強調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亦有消息指,被捕者市還有中大和公開大學的學生。

發起集會行動的本土民主前線在臉書表示,他們有約20名組織成員和義工被捕.

另外,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亦就旺角衝突事件聲明,指大年初一有不少的小販都出動做生意,食環署執法驅趕,引起市民和團體的不滿,警方亦因此在朗豪坊附近跟市民爆發衝突。認為警方與市民互相拋擲玻璃瓶、垃圾以及磚頭,使不少在場的人都受傷,強烈譴責警方做法,不單使香港市民的生命隨時受到威脅,更令衝突更為嚴重。

聲明亦譴責無綫電視對有關衝突的報道,﹐指新聞中只提多名警員受傷及昏迷,但對市民被打至頭破血流及倒地不起的情況,卻沒有提及,對其顛倒是非的報道,感到憤怒及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