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周日(20日)發表"香港沒有去殖民化及有人鼓吹去中國化"的言論,掀起新一輪政治爭拗。他周一(21日)再現身忠告香港政治人物,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方面要有清醒的認識。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時表示,香港已根據基本法去殖民化。而泛民人士則認為,很多殖民地優點都對香港有好處,其中如司法獨立。(羅文山 報道)
多個電台節目周一(21日)都邀請政治團體及評論人士解讀陳佐洱的言論。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表示,香港回歸後,立法會已經實行"去殖民化",但不包括司法獨立及三權分立。
梁家傑說:甚麼港督會同行政局變成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還有很多林林種種,很仔細,這是去殖具體表現,去了!你陳佐洱真是想香港變成,特首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的地位,與張曉明唱雙簧,才叫做去殖,真是省吧(不用浪費機心)!
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亦表示,她擔心陳佐洱所講的去殖民化涉及法治和三權分立等香港核心價值。
何秀蘭說:奉為金科玉律,我就很擔心他是否說法治呢?或是三權分立、法律面對人人平等呢?確實,這幾項真是香港想保留的核人價值。如果你說去英國人的影響呢?我覺得除了一些街名仍保留殖民地色彩,英國人的影響,尤其是在政治裡面,我真是不覺得有。
對於陳佐洱的言論,除了政制及內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周日作出回應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周一(21日)表示,香港已根據基本法去殖民化。
袁國強說:我認為最終標準仍然是基本法條文,至於說殖民地情況,我相信在回歸後,有些制度我們仍然沿用,譬如我們普通法制度及司法制度,當然不是每一樣都要改,有優勢的、繼續令香港向前行的,是需要保留,與基本法有矛盾的,是需要處理。
袁國強認為,香港回歸後,香港及中央均根據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
目前仍在香港的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周一(21日)出席公開活動時接受傳媒訪問,進一步解釋去殖民化的定義,是取決於是否跟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有衝突,這些事情是本地立法和執法的問題。他忠告香港的政治人物,應該清醒認識有關問題。
陳佐洱說:新時代最重要的體制,就是根據基本法來規範。那麼,從香港特區成立開始,從基本法實施開始,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進行去殖民化就是其中一項實施基本法的重要任務。對於這一點,我想在新時代、中國香港特區政治架構裡面的重要人物,那些VIP們尤其應該有清醒的認識。
陳佐洱又舉例說,英皇道18年前後都是同一名稱,不存在殖民化的問題,又例如廉政公署發揮很好的作用,應該延續下去,亦不是殖民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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