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林淳軒等保釋 律政司長指事件挑戰法治(視頻)

林淳軒提堂 堅稱無參與旺角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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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事件至今共拘捕65人,周五(12日)再有3人提堂,包括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各人獲保釋。林淳軒堅持沒有參與旺角暴亂。數十支持者到法院外聲援,並與一批保衛香港運動成員發生推撞。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暴亂事件是對香港法治的嚴重挑戰,不排除會加控其他刑事罪名,他強調檢控無任何政治考量。(文宇晴 報道)

旺角暴亂再多3人被控"暴動罪",其中22歲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以及32歲綽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數十名支持者帶同橫額前來聲援,在法院外高叫口號。

現場人士高喊:反對警察濫捕!林淳軒加油!

同時,一批保衛香港運動成員在法院外集會支持警方執法,要求法院嚴懲旺角暴亂的示威者。期間他們包圍並拍打接載林淳軒和容偉業的警車,又與現場的學民思潮成員爭執,互相指罵,更在法庭電梯大堂推撞。在場戒備的警察分隔兩批人,場面一度混亂,警方事後帶走1人。

林淳軒與容偉業均獲准以2千元保釋,4月7日再提訊,以便控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兩人要遵守"禁足令",不准踏足旺角指定範圍。

林淳軒步出法院後重申,自己並無參與旺角暴亂,指在文明法治社會裡,不容許不恰當的拘捕。目前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他不便再評論,相信香港仍是法治社會,正義在香港會得到彰顯。

林淳軒說:過去48小時很難挨,很不舒服,有很想崩潰的時候。在這裡我要重申一點,就是我並無參與任何使用武力的行為。我認為自己被捕是件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對本台表示,警方隨意拘捕無辜人士的行為是濫捕,認為接下來會有一波又一波的類似事件發生。

黃之鋒說:我相信未來的濫捕,會繼續發生的可能性愈來愈高,未來日子一定不容易去過。可能很多不在現場的朋友都會遭到拘捕的時候,相信新一波的拘捕行動會持續發生。

至於成員黎汶洛則重申,當日林淳軒只是去旺角光顧小販,如果有人想將旺角事件刻意套入學民思潮頭上,學民思潮一定會抗衡到底。

另一名15歲的被告就在少年法庭提堂,獲准以3千元保釋,除了需遵守"禁足令"外,亦不得離開香港及遵守晚上8點至早上六6點不得外出的"宵禁令"。

在公訴程序下,暴動罪最高可判監10年,不過案件就要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但如果循簡易程序提出檢控,在裁判法院審理便可,最高判監5年。控方在庭外透露,現階段仍未決定用哪種方法。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旺角暴亂事件是對香港法治嚴重挑戰。他說,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會與警方一起研究相關證據,不排除會對個別被告加控其他刑事罪名。但他強調,以暴動罪檢控並無任何政治考慮。

袁國強說:我近這1、2年,見到很多報道或很多不同人士,動輒就把政治議題與檢控扯在一起,亦動輒就說在決定進行檢控時,是有政治考慮。我可以在這裡跟大家說,絕對無任何政治考慮,在這裡重申不希望大家往往以政治考慮,幫助一些很明顯是違法行為作一些掩飾。

對於有香港及外國媒體以"魚蛋革命" 來形容事件,袁國強指必須要澄清跟小販管理無關。他說,暴動這控罪非常少用,相信97(年)至今大家未見過任何一次遊行示威,演變成當晚的情況。最終件事是否屬於暴動,將會交由法庭處理。

團體"珍惜群組"約10名成員由灣仔警察總部遊行至高等法院,向首席法官張舉能及律政司發公開信,要求嚴懲襲擊前線警察的示威者,並馬上訂立禁止蒙面集結的法例。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回應媒體時,表示對事件感到難過。她認為,學生背後有更成熟的政治力量推動他們,擔心參與行動會犧牲前線學生的前途。

至於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出席電台節目後指出,特區政府在事發後立即定性為"暴亂"不恰當。但他不贊同以武力去解決問題,擔心會影響日後市民參與普選的心態。他形容,滲透暴力的群眾運動策略未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