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佔領運動期間社交網上煽惑囚半年

在前年的佔領運動期間,一名32歲男子在社交網站煽惑他人到旺及立法會,干犯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等罪,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及“煽惑犯涉及非法暴力”罪名成立,周四(17日)被判監半年,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顧家豪的煽惑行為對社會有一定負面影響。而被告早前因在“光復元朗”行動襲擊途人,已被判囚3個月,裁判官拒絕將2案刑期同期執行。

另外,在前年11月的旺角佔領區清場後,時常出現“鳩嗚團”情況,並與警方推撞;一名29歲電訊工程人員雲維泰疑用水樽掟警員,去年襲警罪成判囚14日,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但雲維泰周四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要求推翻定罪,即時被法官駁回,隨即被撤銷保釋押解服刑,法官押後作出書面判決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