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生領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周一(12日)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年齡由21歲降低至18歲。他說,如果司法覆核成功,會考慮明年參選立法會。另外,學聯聯同八間大專院校學生會,計劃發起公投修改大學條例,廢除行政長官出任校監。不排除會以罷課或佔領校園爭取修例。(潘加晴/維靈報道)
黃之鋒今次是以個人身份,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選舉條例21歲才可參選立法會的規定。他認為這項限制剝奪18至20歲人士在立法會的被選權。
他說:今次申請主要是要爭取18至20歲、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人士,擁有參與立法會地區直選的權利,因為我們看到現時18歲可以投票,但21歲先可參選,對18至20歲人士來說,這完全是一個被選舉和投票權不平等的情況。司法覆核至少有三到六個月的時間,如果最後司法覆核申請成功,將立法會地區參選年齡由21歲下調至18歲,我會考慮
參選。
即將19歲黃之鋒指,希望藉今次挑戰現有制度,喚醒更多年輕人全面參與政治,扭轉社會對於年輕人的壓制,拓展年輕人的參政空間。對於被問到是否放棄街頭抗爭,黃之鋒指年輕人總不能一直在街頭抗爭,認為即使今明年再有大規模的街頭行動,亦未能促成政制改革﹐或令議會關注2047前途自決的聲音。
香港執業律師、現任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一般來說,參選年齡在不同地區和不同級數議會有規定,與投票年齡未必一定掛鈎。他理解年青人的想法,但對勝訴機會不是太樂觀。
他說:我覺得投票與參選是兩回事。香港特首要40歲先可參選,即使議員沒有限制,一般來說,不同國家都會設較高門檻參選國家級議會,香港當然不是國家,但是特區的最高立法機關,我覺得21歲(參選)亦是恰當。但年青人有自己的想法,挑戰(法例),我覺得都是無可厚非。
學民思潮組織的會章規定,任何成員都不能參與香港各級選舉及擁有政黨黨籍。不過,該組織亦發表聲明,支持降低參選年齡。學民思潮指他們過往一直相信每個人都應享有平等的參選和被選權利,因此支持並贊同黃之鋒就參選年齡進行司法覆核,且樂見年滿十八歲的年輕人參選。黃之鋒也表明,一旦參選,會退出學民思潮。
有網民在學民思潮的臉書(facebook)發帖說:"其實我覺得18,19歲嘅年青人仲未完全心智成熟到可參選議員…但係而家政府d人個個都走火入魔咁,可能香港人真係比689搞到冇哂路走。"有網民又說:"係一個民主已經實現嘅社會,呢件事或者有得搞,但依家嘅香港連普選都未有,司法覆核真係有啲浪費心力。唔好意思都要講句,而家呢刻,「司馬昭之心」真係好適合形容黃之鋒。"
另外,香港大學委任副校長風波引發大學校董會委任制的爭議,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周一(12日)回應學界對大學委任制度的批評,他指八大院校受政府資助,行政長官對院校有一定責任。而各院校的歷史與傳統不一樣,行政長官在各院校的參與及權力都有不同。
他說,政府會開明開放地聆聽大學同學及教職員對條例的意見,但條例一日存在,大家必須依法辦事,行政長官不能迴避或避免責任。
學聯聯同八間大專院校學生會,計劃發起公投修改大學條例,包括廢除行政長官出任校監,以及調整校董會組成。他們指如果獲學生支持,不排除會以罷課或佔領校園爭取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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