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佔領運動期間疑被毆打,涉案七警周二(17日)再到東區法院提訊,裁判官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他們須在下月8日到區院答辯,並繼續准以1000元現金擔保,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七人均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一人另控普通襲擊罪。
另外,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去年11月在金鐘佔領區被投擲豬內臟,警方起訴三名分別30至44歲男子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二在東區法院預審。
控方指,警方無法直接聯絡黎智英,他的律師直至周一晚才告知警方,在12月和明年1月均只有一星期時間,有空可以到法庭作證。
裁判官批評黎智英身為事主,且有證人傳票傳召出庭,怎能說沒空而又未解釋原因;法庭最後排期明年1月28日審訊,審期兩日,並會於下月18日再提訊,以便控方確定所有證人均能出庭。
三名被告涉嫌去年佔領運動期間的11月12日,在金鐘向黎智英投擲惡臭豬內臟,又打傷佔領區兩名糾察,三名被告早前否認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