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禁令不清晰 新聞界冀法院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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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就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洩申請禁制令,但新聞界及法律界人士都認為,禁制令規限的範圍太廣闊,且不清晰,希望法庭周五(6日)能夠釐清。特首梁振英首次就事件開腔,指偷錄是不道德行為,違反社會行事規則。(戴維森 報道)

港大校委會討論副校長問題的會議,商業電台上星期分別播出委員李國章及紀文鳯,兩段在會議上的發言錄音。港大周一(2日)下午入稟申請正式禁制令。

資深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周二(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批評,港大發出申請禁制令的新聞稿沒有全面解釋,令人有錯覺,他對港大的處理手法感到失望。

湯家驊指出,因為大眾關注事件,亦影響到新聞自由,港大不應該造成寒蟬效應或白色恐怖,令傳媒不敢報道校委會的消息。

湯家驊說:我自己的解讀認為,法令只適用於訴訟所提及的被告人,不涉及其他人,亦非禁制其他人,所以其他人只要消息來源,不是來自一個違反保密協議者的行為而得到,而是從公眾領域取得,其實是沒問題的。但是否容易證明這點,我明白困難之處。

湯家驊希望,法庭在周五聆訊時,盡快就公眾領域的問題,作出適當的澄清;而在法令的撰寫上應該更清楚。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羅燦周二在電台節目表示,港大的禁制令範圍太闊,新聞稿亦沒提及"公眾領域豁免"的做法不恰當;他指港大在法例上有權申請禁制令,雖聲稱不是想令傳媒"滅聲",但確實做了這樣後果。

羅燦說:港大的事件愈搞愈大﹐基本上是公眾利益,用保密協議去做,裡面(校委)委員到底說了甚麼,我想校委須交代,不能以保密協議作"擋箭牌";跟著就指報警,重案組已在處理,再去法庭申請禁制令,這不就是窒礙新聞自由。法例上當然有權去做,但問題是後果,令到社會很多人覺得,是否現在開始令到資訊不能流通。

羅燦說,新聞界團體關注事態進展,會作出相應行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禁制令內容有荒謬地方,被告人除商台之外,相關人士身分並不清晰,由於不知洩密者身分,禁制令涵蓋範圍"闊得離譜";而校委全部成員相信已收到禁制令文件。

張達明說:傳票中有被告人,哪些人周五有責任去聽審、哪些人最終可能受到影響,究竟梁智鴻主席是否被告人、所有收到文件的校委是否被告人。很荒謬的地方,就是港大控告梁智鴻主席及所有校委。

行政長官梁振英周二出席行會會議前見傳媒,批評洩密行為不道德。

梁振英說:任何機構,無論機構是甚麼性質,在事先說明保密的情況下有洩密,尤其在有與會者不知情的情況下 進行錄音。無論這個錄音事後發給新聞界,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本身都是一個十分不道德和違反社會行事規則的做法。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任期到本周五,下任主席人選還未有定論,梁振英指至今未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