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黃英豪等三人行賄案提堂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名媛徐子淇的父親徐傳順、香港證監會前高層尹應能,涉嫌在上市公司重組及收購時行賄,案件周三(5日)提堂,案件押後到下個月再提堂,三人繼續獲准保釋。

52歲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被控兩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準備提交給律政司文件,黃英豪獲准以100萬元現金保釋。

另外兩名被告包括:61歲的徐傳順及60歲的尹應能,分別獲准以50萬元現金保釋。

控罪指他們三人,在2007年11月重組上市公司海域化工時,以一份顧問合約,行賄當時的海域化工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控方庭上透露,許浩明已經過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