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李柱銘就“公民提名”隔空舌戰

香港特首梁振英就《基本法》起草時,選舉方案有否公民提名成分,與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李柱銘隔空舌戰。

梁振英周日(5日)下午透過新聞處發聲明重申,周六在《基本法》頒布25年研討會說,《基本法》草擬期間在1988年《徵求意見稿》臚列的五個特首產生方案,當中兩個普選特首方案都沒有"公民提名",若有人說當年草擬《基本法》時也曾提出"公民提名",說明"公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兩個根本不同概念,而最終是"提名委員會提名"寫入《基本法》。

他指去年有立法會議員堅持普選特首"公民提名"必不可少,若這些議員今日仍堅持"公民提名",就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剝奪香港人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特首權利。

李柱銘接受媒體訪問時反駁,草擬時方案三列明,得到50名香港永久居民提名,均可成為候選人,其中含有"公民提名"元素。

他說,基本法沒列明不能有"公民提名",而且與"提名委員會提名"亦沒牴觸;他建議採取三軌並行的方式,三名候選人分別由"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提名委員會提名"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