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7名人士於去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因拒絕離開被警方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但律政司未有在14日期限內提交聆訊日期文件,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延長期限,周二(1日)被高等法院駁回,藐視法庭控罪的傳票亦裁定失效,終止聆訊。
律政司長袁國強回應說,大家對應該呈交甚麼文件有不同看法,現時難以說政府有無犯錯,會先看判詞,研究提出上訴。
被問及律政司處理案件時是否有疏忽,袁國強說,如果上訴獲得准許延期就並非疏忽,若上訴失敗就是有疏忽。如上訴後法庭仍認為律政司有錯,一定會承擔責任。
高院法官周家明裁決時指,即使知道律政司可能會再展開新的法律程序,會浪費更多時間同金錢,但由於法庭無司法管轄權去延長申請,因此不批准申請。又認為除了疏忽看不到其他原因,令律政司未有按時提交文件。律政司亦要支付訟費。
被告之一、前"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指今次裁決彰顯程序公義,但不代表有實質的公義,如果律政司重新檢控,他會樂於奉陪。
一名女被告就指受官司騷擾,令家人擔心,但如果被重新檢控都無辦法。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控方庭上表明在提交文件方面有遺漏,認為律政司在事件上工作粗疏及犯下低級錯誤。他批評袁國強的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郭榮鏗指雖然律政司有權再次提出檢控,但會對涉案人士造成不公平。
另外,社民連、人民力量、學聯及民主黨等多個團體,早上由高等法院遊行至律政司辦公室,指多名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士近日被起訴,是政治檢控。而七名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警員,以及前警司朱經緯涉嫌以警棍拍打途人就未被起訴。
示威人士又將事件的圖片貼於律政司門外,以及將信交予律政司代表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