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警涉嫌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周四(2日)續審,法庭先以處理案中案方式,處理從網上等途徑下載的新聞片段和相片是否能作為呈堂證據。辯方質疑控方無法證實片段的出處和是否曾被干擾。控方其後傳召案中首兩名證人作供。(林國立 報道)
涉案的七名警員下午到灣仔區域法院應訊,有市民在法院樓下,向他們喝倒彩,保安在現場維持秩序。
被控在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七名警務人員,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及其他四名警員。七人早前已否認全部控罪。
法庭先以案中案方式,處理控方提供的片段和相片,是否接納作為呈堂證供。控辯雙方都同意,警方在現場拍攝的四段片,可以呈堂,但對於十一條,從網上等途徑下載的新聞片段和相片作證供,雙方就有爭議。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提出,辯方反對將這些新聞材料呈堂。駱應淦質疑,控方未能援引證供,證明片段出處及如何錄影,亦未能援證證據,證明這些材料未被干擾,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權,裁定新聞片段,不應被接納為呈堂證供。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控方打算呈堂的片段,包括亞視拍到曾健超被警方制服,Now 新聞台拍到曾健超倒潑液體後被警員接近,之後被押走。無綫的片段,就是曾健超被警員抬走,以及七警涉嫌毆打他的畫面。控方將會傳召證人證實這些證供的真偽。
控方隨後傳召案中首名證人,警長畢宏達。畢宏達確認,分別在警方拍攝的片段,和Now新聞台的片段中,認出自己,當時他發現曾健超在龍和道花槽頂撥液體,就上前制服他並將他壓在地上,並交由其他警員處理。之後由警長程英偉作供,他亦在亞視的新聞片中認出自己,而片段中的內容和他自己的記憶相符。
"七警案"預計會審二十日,事主曾健超目前仍未上台作證,控方稍後將會傳召他,證實影片的真偽,亦會傳召當晚處理事件的警員,和三名來自無綫電視的證人,包括當晚監控影片實時傳送的技術員,和將片段錄製入藍光碟的資料庫人員。
而案中的第五被告陳少丹,涉嫌在曾健超被帶到中區警署後,在接見室襲擊曾健超,被控多一項普通襲擊罪,控方計劃呈上警署的閉路電視片段作證供,但代表陳少丹的大律師鍾偉強提出反對,法庭會以另一宗案中案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