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周一(13日)繼續在區域法院進行"案中案"聆訊,處理中區警署的閉路電視片段應否呈堂。
控方傳召高級警員黃卓華作供,他在今年1月退休前,隸屬中區警署的行動支援處,職務之一是操作警署的閉路電視系統。黃卓華表示,前年10月27日,他收到上級指示要求他協助投訴警察課,燒錄凌晨3時35分至4時55分的閉路電視片段。他本來要錄中區警署報案室和汽車出入口的片段,但出入口的儲存系統有問題,找不到該區域的片段,而報案室的系統正常,他將片段燒錄成光碟,錄完後他無看過內容,其後將光碟交予投訴警察課人員。
另外,控辯雙方早前曾要求到案發現場實地視察,但礙如何進行視察的細節雙方有分歧,經商議後決定撤回有關申請。
